《醫爭法》在107年5月初首度排入立院進行逐條審查,希望能早日建立醫病法三贏的非訟化醫糾處理機制。雖然,政府多次說明這次提出的《醫爭法》不同於101年開始推動並於103年在立院初審,但後來胎死腹中的《醫糾法》,除了將上次備受爭議的補償法內容脫鉤與排除於本次草案之外,更強調院內溝通關懷與預防事故的機制設計。
這方向原本醫改會支持,特別是上次修法時,本會早就強烈建議要把處理法與補償法兩者脫鉤,以免醫糾法被窄化成補償法。醫改會也相信在後來歷經成功推動生產救濟立法、試辦多元雙向計畫等經驗之後,本次聚焦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之法案,應該更接近成功立法的目標。
本文在希望這次法案能順利過關的立場下,希望帶大家回顧醫改會在上次修法時,針對各縣市衛生局所做調查,以喚起各界對於本法案在地方執行時可能遇到的困難,並盼避免政院版草案出現「中央請客但地方買單」的老問題。
依據醫改會101年十一月針對本島十九個地方衛生局的調查,得到以下結果:
醫改會提出政院版醫爭法相較現行制度有三大倒退,衛福部對此做出回應。來聽聽醫改會如何再回應......Read More
醫改會自創會以來,始終致力於醫療爭議相關議題的推動與改革,從早期檢視調處與和解機制的不足,到《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爭法/醫預法)於111年正式上路後,持續追蹤該法的實施現況與制度缺漏。以下彙整醫改會在醫爭法立法、修法與實施過程中所提出的觀點與建議,期盼為建立更完善的醫療爭議處理制度貢獻一己之力。
108.10.25 醫改會對《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協商條文之建議
107.07.16《醫爭法》草案疑義與建言(1):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回顧醫改會對各縣市的調查
107.07.16《醫爭法》草案疑義與建言(2):強化醫療機構責任
107.05.23 醫改會對於《醫爭法》條文的建議
底三讀修正《醫療法》82條,拉高醫糾的民刑事責任認定標準,並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速將《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簡稱《醫爭法》)送立院審議,行政院卻遲至4月才通過政院版草案送達立院,並於5月9日首度在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時竟就踢到鐵板,凸顯政院版《醫爭法》爭議太大。本案預訂5月24日續審,醫改會疾呼,既然要新立一個法,《醫爭法》就不應比現有的多元雙向調解、生產救濟的機制還落後,籲請立委嚴審把關,防止法案倒退嚕!
醫改會檢視政院版《醫爭法》草案後發現,竟然比103年上屆立委初審通過的條文、已施行的《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以及《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等既有機制還要落後。醫界遊說立委與政府在去年底爭取到修改《醫療法》82條,讓醫糾的民刑事責任嚴格化時,政府曾信誓旦旦說,未來要強化醫療機構的責任、趕緊推動《醫爭法》完整配套,沒想到拖了數月後端出來的,竟是個向醫院經營者放水、不爭氣的《醫爭法》草案。詳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