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病心聲轉運站 ~
醫療爭議後續轉知醫療院所
並關心醫病雙方處理狀況之服務
為使遭遇醫療爭議、申訴後卻得不到具體回應的民眾,能夠持續與醫療院所有溝通的機會,避免醫療訴訟的產生,使醫病之間有良好的互動,醫改會規劃了「後續轉知醫療院所」的服務:
一、服務內容 針對評估後合適之醫療糾紛民眾,以醫改會名義發文至該醫療院所,告知該醫療院所民眾申訴的大致情況,並關心後續處理的狀況。
二、符合該服務之醫療糾紛類型 (一)法令有相關規定,但該醫療院所或醫師明顯違法。範圍如下:
- 申請病歷問題,包括拒給、遺失、遭到刻意刁難、費用不合規定等;
- 拒絕或開立和現實狀況不符之診斷證明或病歷摘要;
- 由非該專業的醫療人員執行相關醫療行為,如:護理人員施打麻醉;執行醫療行為者不具醫事人員資格,如:密醫;
- 拒絕提供詳細的醫療費用明細,或自費 1000 元以上,未主動提供醫療費用明細;
- 接獲民眾申訴並提供收據,發現醫療費用有疑義;
(二)院內協商過程方面:
申訴後,無故拖延、無回應、沒有任何進一步的處理長達一個月; (三)醫院內與醫療品質相關之軟硬體設施或行政流程問題:
- 門診或病房的動線規劃、設施、病房配置等問題;
- 掛號、就診、檢查、出入院等行政流程問題;
(四)其他經由會內評估合適之事項,包括上述未載明之事項,或向衛生局、健保局等衛生主管機關申訴卻遲遲得不到回應之情況;
三、申請流程
四、申請同意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