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整理出民眾在遇到醫療爭議時,最常見的幾個問題與處理建議。如果您希望知道更完整的Q&A內容,可以進一步下載本會出版的<醫療爭議處理參考手冊>(PDF)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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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全本病歷,請教其他熟識的醫護。或到其他大型醫院的相同科別的醫師,以門診掛號看診方式,順帶用「委婉」的方式詢問相關問題。建議您將醫療過程書面化,並逐條列出疑點,以便詢問其他專科醫師的意見。如有需要,也可於看診後幾天,回去第二家醫院的病歷室影印該次看診病歷,當作第二意見之佐證資料。Read More
Q:醫療爭議發生後,醫師離開原服務的醫療院所,診所老闆叫我們自己去找離職醫師而撇清責任,病家該怎麼辦?
A:
一般而言,我們到醫療院所去看病,付費接受醫療照護,醫療院所則透過雇用的醫事人員,履行所承諾的醫療服務,所以就算醫師已經離職了,病人因為醫事人員的疏失而造成醫療傷害,醫療院所還是需要負擔後續的責任。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建議民眾先到原就診醫療院所複印相關的病歷資料保全證據、諮詢第二專業意見後,向原醫療院所提出申訴。
如果醫療院所不予理會,或以醫師已經離職為由不願意負責,您可以再向醫療院所所在縣市的衛生局提出申訴並申請調解,請衛生局協助處理。
健保署每年都會收集統計民眾申訴案件,作為下年度與醫界協商總額預算之評核標準與依據,藉此也讓醫界團體重視與自律來督導診所改善。例如,健保署在107年度健保總額評核會議上就提出報告指出,牙醫的申訴案中有17%是針對態度與服務品質的申訴。因此,我們建議大家可以考慮上【健保署網站的意見信箱】反映問題.....Read More
通常調處失敗原因,除了醫院不出席的原因外,最常見就是雙方對於醫糾事件之原因或責任沒有共識、對於賠償條件沒有共識等兩大原因。如果是前者,我們又無其他專業佐證協助,除非有把握送鑑定有助於釐清責任,否則很難繼續進行下去....Read More
當衛生局受理到病人申訴或調處的申請後,通知醫院提供病歷資料時,依據過去經驗,仍不能排除會有極少數醫療院所,會先請醫師等「補寫、修正」病歷內容;過去也發生過給衛生局的病歷「比較陽春/單薄」的狀況。所以提醒病家記得要先影印一份病歷拿到手後,再去申請衛生局調處....Read More
Q:對醫療糾紛的「鑑定」有疑慮,該怎麼解決?
A:
Q1:我從來就沒有打過官司,可不可以告訴我怎麼打官司?打官司前我需要做那些準備? Q2:可不可以推薦我,有哪些律師有可以幫忙打醫療訴訟?Read More
Q:我的住家附近有哪些單位可以協助進行醫療爭議的調處或調解?Read More
民眾在遭遇醫療糾紛時會先申請病歷影本以保全證據,然而有些民眾會希望還能有其他證據來支持或是作為交叉查證之用,此時民眾能夠申請健保資料作為佐證嗎? 答案是可以的。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