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試著分析與回答幾個問題

1.上次多元雙向調處中,是否有先送「專業評析」?

您可先回想或詢問當初衛生局承辦人,上次調處時有先把病歷與您的質疑點,送給專家進行專業評析(也就是病歷審查)。

(1)    如果沒有,表示調處會議是沒有專業評析意見先釐清真相,恐讓調處會議淪為搓圓仔湯。對此,我們可以正式掛號信(才不會吃案而獲得正式公文回應)向衛生局、衛福部抗議這種作業瑕疵,要求重新安排專業評析,再根據第三方的分析意見重新協調。

(2)    如果有,通常調處委員在調處過程中會予以引導或告知,請您試著回想釐清,專業評析意見,究竟是否對您有利。但如果您沒印象或不記得了,那很遺憾,通常就沒有管道可以重新詢問或查證了。

 

2.前次調處失敗主要原因為何?

通常調處失敗原因,除了醫院不出席的原因之外,最常見就是雙方對於醫糾事件之原因或責任沒有共識、對於賠償條件沒有共識等兩大原因。

如果是前者,我們又無其他專業佐證協助,除非有把握送鑑定有助於釐清責任,否則很難繼續進行下去。

如果是後者,後續可嘗試思考調整訴求或提出更多選項,詳情可以上醫改會網站參考《醫療爭議處理參考手冊》Q1-22與1-23。也可參考Q3-8學會上網查詢當地法院相關案件賠償金額後,作為修正條件之參考依據。

 



 

■ 接下來可考慮的選項

經您評估上面幾點因素之後,接下來可以走的選項有

1. 再次申請衛生局調處

許多衛生局並無調處僅限一次的限制,如果雙方有意願繼續調處溝通,可請衛生局繼續協助安排。至於各衛生局是否有調處次數限制等相關資訊,可上醫改會網站參考《醫療爭議處理參考手冊》,或直接詢問衛生局。

2.到民事調解庭再調解1次

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提告民事應先送民事調解庭調解。地院案件也可詢問法官能否送地院與衛生局之醫法雙調資源協助,先提供專業醫學評估意見來促成調解成功。

3.  走司法途徑提告

除非是專業評析意見對我們有利,調處時對責任無爭議只是金額條件沒共識不同,否則提出訴訟通機率不高,又有訴訟費且曠日廢時。建議您仔細閱讀《醫療爭議處理參考手冊》Q3-1或3-3的說明與分析,並求助<法扶基金會>的法律諮詢(02-33226666)或地方調解委員的免費法律諮詢窗口詢問後,再做決定。

如果決定提告,可要求衛生局將多元雙向之專業評析,或卷宗移送給司法機關。

4.  選擇放下,並視需要尋求相關社會心理支持服務協助走出醫糾。

如果專業評析對您不利,也無更進一步證據,調處委員也提醒您可能告不贏,如您仔細閱讀醫療爭議處理參考手冊Q3-1或3-3也覺得勝算不高,也可考慮選擇考慮放下。

 

本會出版的「醫療爭議處理參考手冊」裡面有病家處理醫糾常碰到的問題與解答,您可上網瀏覽看是否對您有幫助,歡迎免費下載(https://www.thrf.org.tw/medicaldisputes/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