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食藥署藥品供應資訊平台公告,有缺藥之虞的品項已破百(截至4/22共有102項),如果COVID-19疫情持續,我們該怎麼知道自己服用的藥品有沒有受影響?有沒有替代的三同藥品可以使用?Read More
依據食藥署藥品供應資訊平台公告,有缺藥之虞的品項已破百(截至4/22共有102項),如果COVID-19疫情持續,我們該怎麼知道自己服用的藥品有沒有受影響?有沒有替代的三同藥品可以使用?Read More
自從口罩實名制2.0上線,很多人都下載了「健保快易通」APP,其實除了訂口罩,醫改會整理五項你也可以利用健保APP來聰明就醫的功能!幫助我們查詢醫療資訊、掌握自己的健康情報~
當病人意識不清或無法表達之際,醫療委任代理人可傳達病人心聲並協助醫病溝通,實為病人自主的重要關鍵。依據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代理人須年滿20歲,並書面同意擔任代理人,預先指定好代理人,病人自主才有保障!
當病人罹患重大疾病、病情復發或急轉直下時,家屬可能面臨是否要告知病患病情的掙扎,可能是擔心影響病人情緒,家屬也可能不知如何與病人溝通,然而「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之後,病患本人的知情權利有了更完整的保障。
目前共有119家醫療院所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其中有57家(48%)針對弱勢民眾有相關補助優惠,目前除了離島的金門與連江外,每個縣市都至少有1家院所可提供弱勢家庭接受ACP諮商的補助,有需要的家庭可以善加利用。
除了緊急醫療的情況外,醫院診所不得於手術、檢查及處置實施過程中,譬如:心導管檢查進行到一半、開刀開到一半、病人已經躺在檢查檯上準備檢查,才徵詢或要求病人和家屬,使用健保不給付之自費項目.....
有民眾於植牙療程初期,診所事先已經收了全額費用,後來疑因裝入植體處置時發生醫療傷害爭議,因此對醫師失去信任,不想再繼續於該診所裝牙冠而希望終止療程,但診所也不願意退費。醫改會請個案向衛生局申訴,請政府幫忙查證院所是否違法預收療程費。結果竟有衛生局不知道有相關規定,還反過頭來要民眾提供衛福部(衛生署)哪時候有公文函示過.......(令人傻眼)。
<在你穿上白袍之前>作者柯來斯醫師曾說:
【即使你覺得不好意思碰觸病人身體,還是要踏出這一步。你必須先跟病人說,對不起,我要幫你做身體檢查,如果讓你有不舒服的地方,請你見諒。我希望你記得,病人信賴你,才會讓你觸摸他們的身體。】
針對醫療院所收取指定接生費之爭議,經過醫改會及媒體揭露與持續追蹤下,已促成衛福部在106年10月16日以衛部醫字第1061667476A號函正式函釋規定。
醫改會也進一步發文詢問各縣市衛生局最後核定之結果,有哪些醫院允許收取?收費標準是多少?底下就整理各縣市回覆的結果給大家參考,您可點選所在縣市就可連結閱讀衛生局答覆的內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進一步向各縣市衛生局洽詢查證。
曾阿嬤因為感冒到家附近診所看完醫生後,想說都出門了,乾脆順便去厝邊的健保藥局領血壓藥。沒想到藥師說:「健保電腦雲端藥歷顯示,您的藥還可以吃半個月,領藥日還沒到不能領啦!不好意思。」 阿嬤很不解地問:「以前都可以提早領,但領藥日規定改來改去搞得老人家霧煞煞,太晚領又擔心不方便或是錯過領藥日期….」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