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顯光(醫改會研究員兼發言人)

 

由於醫療的專業性,及健保給付規定之複雜,民眾要當場自己判定那些是合理的自費項目,那些不合理,實在不容易。即便如此, 以下幾個常見,且可以簡單判定可疑地不合理狀況,大家仍可多多小心注意幾個自費違規陷阱:

陷阱1.

首先,除了緊急醫療的情況外,醫院診所不得於手術、檢查及處置實施過程中,譬如:心導管檢查進行到一半、開刀開到一半、病人已經躺在檢查檯上準備檢查,才徵詢或要求病人和家屬,使用健保不給付之自費項目。

陷阱2.

醫療院所人員強勢推銷「健保的不好,自費比較好」卻又說不出來到底好在哪裡?

陷阱3.

明明有付除掛號費和部分負擔外其他的自費,收據上卻沒列,或是自費金額超過一千元收據上卻語焉不詳。

陷阱4

健保給付的項目,醫院診所卻要求自費並簽署同意書。

 

【法規小教室】

健保特約及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本保險給付之手術、檢查及處置時,非因情況緊急或不可預期之情形,不得於手術、檢查及處置實施過程中徵詢或請病人、親屬使用本保險不給付之項目。

 

 

CARE 小叮嚀

如果至醫院診所看病,懷疑有被多收錢的狀況,可循下列步驟處理:

一、只要有詳細、清楚的收據,民眾都可以事後憑據向健保署、衛生局申訴,要求退費,不用當下與醫師或院方人員爭執申訴,以免影響當次看診品質與醫病關係。

二、可以先請問批價人員,該筆有疑問的金額是怎麽來的?也可以要求醫院診所提供更詳細的收費明細,以便釐清個別項目的計價;但現有法規外再更詳細之收費明細需自費申請。

三、若批價人員的回答,或是收費明細內容仍無法解除疑問,或發現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先打健保署免付費申訴電話:0800-030598,以確認被收取得費用是否合理。

四、如果明明健保有給付,還被要求自費,便可向醫院診所所屬的健保署業務分組申訴,要求退費。如果希望收到正式公文回覆,或退還超收費用,建議要提供病人的姓名、地址、電話。如果只要督促院所改善,即使不具名,只要詳述檢舉內容,健保署仍會追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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