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林雅惠執行長發言逐字稿
【第一輪發言】
主席然後各位在場關心醫師勞動的各位長官,大家好:
我想要先說一個概念,無論職業的特性或是專業程度高低,只要醫師作為受雇的身分,其實就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人權的這個保障。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林雅惠執行長發言逐字稿
【第一輪發言】
主席然後各位在場關心醫師勞動的各位長官,大家好:
我想要先說一個概念,無論職業的特性或是專業程度高低,只要醫師作為受雇的身分,其實就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人權的這個保障。
去年多間醫療院所爆發違法進行單次性使用醫材重消(重新消毒再使用),使病患身處高感染風險,引起社會一片譁然。去年對此臺灣病友聯盟連同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已召開記者會,並提出重消醫材管理制度須比照國際標準(美、日、澳等國),重消醫材產品應符合製造廠規格(GMP/QSD),並由掌管醫療器材許可之食藥署擔任主管機關等訴求。但近期衛福部所擬定「醫院重處理及使用仿單標示單次使用醫療器材作業指引」草案,顯然對病友團體之訴求置之不理,病友聯盟與醫改會對此表達堅決反對。
指引屬行政命令 不可違反法律
現狀下醫療器材經查驗登記核准之仿單為單次使用者,必須以一次性使用、用後則拋棄;若醫師未依照仿單操作,按醫師法第28條之4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甚至得併處停業處分或廢止執業執照。醫材重消指引於法律位階僅為行政命令,衛福部卻要訂立重消指引來違反屬法律位階的醫師法,若後續公布實施,衛福部就是公然違法!
重消指引與國際法規不符 罔顧病友權益
邱珮文、朱顯光 (醫改會研究員、發言人)
目前卡在立法院二讀動彈不得的《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簡稱醫爭法)草案,除了我們熟悉的旨在建立非訴訟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外,另一個重點則是加入了與醫療事故「通報除錯」相關規定。
然而,不論是現行病安通報系統運作,或要未來對於根本原因分析的強制要求,都還需要更細緻的配套措施與資源挹注才行。澳洲與英國經驗告訴我們,後續追蹤以及系統性檢討,才是有效降低病安風險的作法,值得台灣立法時參考學習。
感謝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贊助
邱珮文(醫改會研究員)
醫改會108年在聯勸經費贊助下,持續推動診所無障礙計畫,希望能逐步改善基層診所就醫的行動障礙及溝通障礙,並在今年7月醫改會與陳曼麗立法委員辦公室合作,在立法院召開「推動無障礙友善診所」公聽會,會中收獲許多關心新住民/移工醫療權益之團體提供的寶貴意見。
朱顯光(醫改會研究員兼發言人)
台灣病友聯盟於108/9/28於台大兒童醫院會議廳舉辦「我國重消醫材管理制度」病友培力營,針對現行醫院私自將原本政府核發許可證上只限單次使用的醫療器材,重新消毒再使用之爭議及管理缺失進行研討,邀請本會朱顯光發言人發表演講。會議由病友聯盟楊志良理事長主持,應邀與會演講對談的還有交大科法所陳鋕雄所長、衛福部醫事司石崇良司長。
(photo credit :病友聯盟、世新大學<小世界>記者陳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