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爭法或醫預法》)於107年4月終於由行政院送立院審議,於5月9日首度在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時竟就踢到鐵板,審查4條就散會;直到5月24日續審後才初審通過,但仍有許多爭議條文保留到朝野協商繼續攻防。我們來幫大家分析法案爭議點在哪裡?醫改會有哪些條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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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建議的<醫療事故預防及醫療爭議處理法>條文→docx
●醫改會發表的專文
●學者專家對醫爭法(或稱醫預法)的建議
為什麼要道歉? (許正園/中榮呼吸治療科主任、醫學倫理與法律中心主任)
美國和澳洲執行「公開揭露醫療錯誤」機制之經驗與啟示(高醫大醫社系教授 林東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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