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如果拿到全本病歷資料後,有哪些管道可以諮詢第二意見及回答醫療問題?

A:

(1)帶著全本病歷,請教其他熟識的醫護。或到其他大型醫院的相同科別的醫師,以門診掛號看診方式,順帶用「委婉」的方式詢問相關問題。建議您將醫療過程書面化,並逐條列出疑點,以便詢問其他專科醫師的意見。如有需要,也可於看診後幾天,回去第二家醫院的病歷室影印該次看診病歷,當作第二意見之佐證資料。

(2)至各大學醫學院圖書館、書局(特別是各大醫院內的書局)查詢相關醫學書籍、期刊等;或上google學術搜尋、PubMed網站搜尋資料。

(3)可上【衛生福利部【台灣e院】醫療諮詢服務】線上諮詢網站,請先閱讀看看該科常見問題是否有相關資料,也可點相關科別提出問題發問。但提醒您,若閱讀文章的時間太短,會被該查詢系統視為未充份爬文,「提出問題」會以灰色呈現而無法進入。您也可以從該網站「醫師陣容」裡顯示該科服務醫師的學經歷和專長等資料, 向欲發問的醫師點擊 [提出問題] 就可以開始填寫問題。有操作問題或無法提問,請參考該網站的諮詢流程說明

 

(4)到司法院網站判決書查詢系統(網址: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以「業務過失」和「醫療行為」為關鍵字查詢刑事判例;以「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醫療行為」為關鍵字查詢民事判例,找到類似醫療訴訟案例,看看其中有無提到相關的文獻與醫療常規(例如提到依據某某文獻或臨床指引,醫療常規應如何操作,所以據以認定如何如何----),作為進一步查詢的參考依據。

 

(5) 如果前面的第二意見諮詢或查證都無法釐清時,則必須透過衛生局調處服務,請衛生局利用衛福部補助的「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試辦計畫」經費,申請「專業評析」意見,來幫忙釐清爭點或提供醫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