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於5月9日首度逐條審查行政院版《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爭法),因草案爭議太大,才審查四條就休會。醫改會特於5月21日偕同交大科法所特聘教授林志潔召開記者會,公布針對醫糾病家最新調查,不到半數會找衛生局調處,這當中又有近六成對衛生局調處不滿意,更有高達62%對院內關懷不滿意。醫改會呼籲,民眾都已經對現有醫糾機制高度不滿,如果政院版的醫爭法還比現有機制落後、向醫院經營者傾斜,恐難透過修法化解現今醫病法三輸局面。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說,立院去(106)年12月底三讀修正醫療法82條,將醫糾的民、刑事責任認定標準嚴格化,並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速將《醫爭法》送立院審議。行政院遲至4月才通過政院版草案,送到立院。5月9日首度逐條審查竟就踢到鐵板,凸顯政院版醫爭法「不爭氣」、爭議太大。

為釐清問題癥結,反映民眾對現有醫糾處理機制的不滿,醫改會特別公布今年度針對發生死傷之醫糾個案家庭所做之追蹤調查結果,呼籲《醫爭法》立法應對症下藥,以建構讓民眾願意用、有信任感的「非訟化」醫糾處理機制。

 

醫改會醫糾病家追蹤調查結果(檔案 附件1-3.pptx)

首先,雖然政府自102年就編列預算輔導成立院內醫糾關懷小組,104年《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也明文規定醫院應成立關懷小組,但醫改會今(107)年調查發現,醫糾病家有接受到院內關懷的比率,只從104年的17%略增一個百分點到18%,醫糾關懷小組「有設置之名、無關懷之實」的老問題依舊存在。此外,接受過院內關懷者對院內關懷的不滿意度,卻由104年的50%飆升至62%。

其次,一半以上的病家(55%)於發生死傷醫糾後,並未選擇找衛生局調處;找衛生局調處者,卻有57%對衛生局的調處品質不滿意。其中最大問題在沒有鑑定作依據,衛生局的調處經常淪為沒有真相、搓圓仔湯的調解,加上醫院代表通常沒有被授權做決定,更難讓民眾信任利用。

此外,衛福部與法務部於106年在13個縣市開辦「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但醫改會進一步分析這13縣市的受訪對象後發現,高達7成的受訪者表示從沒聽過這項計畫;77%表示衛生局調處過程中,沒有人說明或提供過專業評析意見。

劉淑瓊說,早在行政院長賴清德當立委時就提出過《醫爭法》;103年上屆立委的衛環會也曾初審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這次《醫爭法》排除先前有爭議的《補償法》條文,加上104年立法通過的《生產事故救濟條例》、106年開始試辦的《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已逐步建立「保全證據/院內關懷/專業調解/預防再錯」等機制,這次是最有機會完成醫糾非訟化處理機制的立法契機。

然而,醫改會檢視政院版《醫爭法》後卻發現,該草案居然比103年上屆立委初審通過的條文、《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等相關規定還要落後。劉淑瓊說,醫界遊說立委與政府在去年底爭取到修改《醫療法》82條讓醫糾民刑事責任嚴格化時,明明信誓旦旦說未來要強化醫療機構的責任、趕緊推動《醫爭法》完整配套;但沒想到拖了數月後推出竟是個「向醫院經營者放水」、「倒退嚕」、「不爭氣」,完全無助於解決現今醫病法痛苦的《醫爭法》草案。

政院版草案的【三大倒退嚕】(檔案 附件4-政院版《醫爭法》大PK.docx)

  • 醫病保障倒退:新法反不如舊法,試辦優點沒入法!

現行醫病保障機制皆未入法。例如:攸關病家權益的證據保全、及時關懷、法案生效日期,居然都比《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的規定還退步。此外,現行多元雙向試辦計畫中「調解前先送專業評析」、「45天內開調解會」、「醫法雙調委」等三大核心設計,居然都沒有明定入法。更令人擔心的是,103年上屆立委初審通過的條文,並沒有只限醫界團體才能承辦提供專業評析意見,這次卻綁標只限醫界才能做,排除法律專業或公益團體辦理資格,明顯「醫醫相護」,甚至可能淪為「醫醫相害」。再說,一個缺乏民眾信任的機制,恐怕最終也未必有利於醫方。

  • 中央補助倒退:中央修法請客,地方得咬牙買單!

現行多元雙向試辦計畫是由中央補助地方衛生局「專業評析」、「醫法雙調委」之費用,但政院版草案卻是要求未來新法上路後改由地方自行編列預算買單,負擔各縣市調解會所需經費,部分縣市恐因資源不足而嚴重影響調解品質,甚至出現一國多制、城鄉落差、同國不同命等亂象。

  • 醫院責任倒退:雇主責任放寬,醫護仍然沒保障!

政府早在102年就開始補助設置院內關懷小組,目前僅剩下6%的小醫院還沒設立。但政院版草案卻貼心地替醫院老闆著想,大開倒車把生產救濟條例規定醫院都應設關懷小組,改成未來百床以上醫院才須設置。

過去醫糾的處理,最令人詬病的在於醫院把責任都推給個別醫護人員,讓他們承受極大的身心與經濟壓力。然而,政院版不但繼續讓醫護人員做為醫糾調解的主體,也沒要求醫院要對涉及醫糾的醫護提供關懷與員工協助方案,更沒保障坦承檢討錯誤及通報醫療事故的基層醫護可免於究責處分。醫改會譴責政院版對醫院機構責任大放水,迫使基層醫護獨自面對醫糾。

醫改會指出既然要新立一個法,《醫爭法》就不應比現有的多元雙向調解、生產救濟的機制還落後,籲請立委逐條嚴審把關,防止法案倒退嚕;並且學習德、韓兩國以及國內新北市調解成功經驗,立法要求衛生福利部補助各地衛生局進行醫糾的行政調查與專業鑑定,再依據當初的背景與真相來調解,降低雙方醫療專業知識的落差及溝通路障,尋求雙方的共識與包容,讓「醫糾悲慘世界」儘早落幕。





記者會影片(1)

記者會影片(2)

交大科法所林志潔教授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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