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調處失敗原因,除了醫院不出席的原因外,最常見就是雙方對於醫糾事件之原因或責任沒有共識、對於賠償條件沒有共識等兩大原因。如果是前者,我們又無其他專業佐證協助,除非有把握送鑑定有助於釐清責任,否則很難繼續進行下去....Read More
通常調處失敗原因,除了醫院不出席的原因外,最常見就是雙方對於醫糾事件之原因或責任沒有共識、對於賠償條件沒有共識等兩大原因。如果是前者,我們又無其他專業佐證協助,除非有把握送鑑定有助於釐清責任,否則很難繼續進行下去....Read More
當衛生局受理到病人申訴或調處的申請後,通知醫院提供病歷資料時,依據過去經驗,仍不能排除會有極少數醫療院所,會先請醫師等「補寫、修正」病歷內容;過去也發生過給衛生局的病歷「比較陽春/單薄」的狀況。所以提醒病家記得要先影印一份病歷拿到手後,再去申請衛生局調處....Read More
Q:對醫療糾紛的「鑑定」有疑慮,該怎麼解決?
A:
整理歷年衛生局調處、司法委託醫糾鑑定案件數(民、刑事)、醫改會的醫療爭議諮詢案件數等歷年趨勢Read More
【參加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的縣市】
通常若醫療糾紛案件在醫院內無法和解,衛生局又調解不成,就會進入司法程序,然而訴訟過程曠日廢時,醫師為了出席法庭疲於奔命,且醫療鑑定耗時長,對於醫病雙方來說當然都是煎熬。
現在法務部與衛福部聯合推動「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希望醫糾案件在進入司法程序前,可以先經過衛生局的「雙調處」。什麼是「雙調處」呢?過去調處沒有強制醫界及法界人士在場,但現在當民眾向檢察署提起告訴時,檢察官得規勸民眾先由地方衛生局進行調處,若當事人同意,衛生局收案後,將由法律人員與醫療專業人員合作,並適時加入第三方意見,進一步促成醫病雙方和解,減少訴訟率。另外,為避免長時間拖磨,整體作業時間以90天為原則,且必須在45日內召開第一次調處會議。
透過此計畫,希望提高調解成功率,促進醫病關係和諧,達成醫病法三贏的目的。目前有以下13個縣市參與試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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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2-2016年度醫改會接受民眾醫療爭議諮詢服務的案件數統計 (資料截止日:2017.1.19)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