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三讀修正《醫療法》82條,拉高醫糾的民刑事責任認定標準,並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速將《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簡稱《醫爭法》)送立院審議,行政院卻遲至4月才通過政院版草案送達立院,並於5月9日首度在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時竟就踢到鐵板,凸顯政院版《醫爭法》爭議太大。本案預訂5月24日續審,醫改會疾呼,既然要新立一個法,《醫爭法》就不應比現有的多元雙向調解、生產救濟的機制還落後,籲請立委嚴審把關,防止法案倒退嚕!
醫改會檢視政院版《醫爭法》草案後發現,竟然比103年上屆立委初審通過的條文、已施行的《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以及《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等既有機制還要落後。醫界遊說立委與政府在去年底爭取到修改《醫療法》82條,讓醫糾的民刑事責任嚴格化時,政府曾信誓旦旦說,未來要強化醫療機構的責任、趕緊推動《醫爭法》完整配套,沒想到拖了數月後端出來的,竟是個向醫院經營者放水、不爭氣的《醫爭法》草案。詳見全文
洗腎並不是特別危險的流程,但是繼台大醫院之後,醫療錯誤的爆料卻不斷,從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到成大附設醫院,該如何看待這些醫療疏失事件?
近來先是台大醫院爆發血液透析管路接錯的醫療錯誤,原本洗腎機應該要接上無菌逆滲透水的管路,卻接到自來水管,共有6名加護病房洗腎患者受到影響。事故曝光後,台大醫院表示異常事件均會進行通報,醫院在第一時間已坦承疏失主動告知病人及家屬,且多次開會檢討並懲處失職人員。台北市衛生局經專家會議調查,認為操作人員確有疏失,對台大開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