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鎖卡作為追討健保欠費的手段 成為歷史
政大勞工所教授、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劉梅君
醫療改革基金會副組長 黃經祥
今年四月「基隆癌婦人積欠健保費被鎖卡,無錢就醫身故」的悲劇震撼社會。對照當年健保開辦時,許下「讓醫療窮人不再有、保障窮人就醫權利」制度遠景,倍感諷刺。日前監察院為此通過對衛生署的糾正案(如附件),總算為許多弱勢欠費卻被剝奪健康人權的民眾,討回一個公道。
八八年大法官釋字第 472 號釋憲文就明確指出:「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國家應給予適當救助,不得逕行拒絕給付,以符憲法推行全民健保,保障老弱殘廢、無力生活人民之旨趣。」多年來,健保卻一再漠視、拒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