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4月6日立院衛環委員會時,擔任召委的國民黨籍李彥秀立委將有關醫糾刑責合理化之醫療法82條修正案排入審查,其中包括委員邱泰源(民)等22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彥秀(國)等18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併委員林靜儀等3人、委員邱泰源等3人所提之修正動議。當天會議雖有醫界出身的立委強力支持,但其他非醫界立委對於只修本法而無配套有所疑慮,應該要有充分溝通與配套,因此最後做出擇期再議的決議。衛福部也因此於106年4月26日邀集醫改會、醫師公會、督保盟、醫勞盟、消基會等召開研商「醫療糾紛之配套處理機制」,由衛部醫事司石崇良司長主持(閱讀全文)
總統府自105年底起就如火如荼籌畫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推動司法革新。有鑑於台灣長年沒有很好的非訟化醫糾處理機制,導致民眾往往只能走向曠日廢時且醫病法三輸的訴訟之路,也造成司法沉重的負荷。因此醫改會在公開遴選國是會議題綱時提案,希望能讓醫糾從不可承受的司法訴訟之慟,走向醫病雙贏和解的黎明契機。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第2次會議於106年3月16日上午9時30召開,其中討論到有關監所醫療現狀與改進等議題。會議中除由衛福部提出監所醫療之報告外,獲聘擔任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5分組委員的醫改會劉淑瓊董事長,亦提出監所醫療現狀與改進建議之完整意見書【點看:監所醫療現狀與改進建議(劉淑瓊委員)(資料編號-5-2-討4)】(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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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7/1/3 12:00,共11家媒體採訪,26則報導露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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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訊社(1) |
今(106)年9月中旬長庚醫院爆發教授級醫師出國,卻仍掛名手術醫師幫病人開刀、子宮鏡浮濫等爭議事件。醫改會歷年來早就接獲不少掛名的主刀醫師與實際動刀醫師不同,術前未告知病患,讓患者有「被欺騙」的感覺,甚至不幸發生醫糾後,衍生責任釐清不易等爭議案件,因此,為保障民眾知情選擇同意之權益,醫改會建議衛福部要修改手術同意書內容,應更清楚事先註明主治醫師是否會來親自動刀等資訊。
醫改會曾在92年開『新版手術同意書只「小小挪前一步」,醫療專業未善盡告知責任,民眾權益仍然不保』記者會後,才爭取到政府同意修訂新版手術同意書,但現行版本已十年沒改版過,醫改會就陸續發現並整理出同意書的十大地雷(如上圖),要求政府趕緊改版給民眾標示清楚的手術同意書,強化醫病術前溝通,以減少術後爭議,更能保障醫病雙方(閱讀全文)
攸關能否有效整頓治理財團法人醫院弊端的<醫療法>修正案,近期即將展開立院朝野協商,拚這會期完成三讀。醫改會特偕同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及全國唯一的財團法人醫院工會的嘉基工會,趕在協商前開記者會高分貝喊話,反對政院高層主導的「公益監察人限由醫界擔任」條款。該條款排除真正懂財務會計的外部專家,無法有效監督醫院財務,防杜目前若干醫院完美作帳、五鬼搬運的弊端。如此一來,就算明文立法醫院盈餘5%加薪,最後醫事人員也是看得到吃不到。醫改會呼籲應趕緊懸崖勒馬修正黨政協商版本的漏洞,才能真正修法終止「醫護血汗做功德、醫院免稅不公益」的亂象。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說,醫改會從2004年揭露財團法人醫院財報與治理弊端以來,歷經14年倡議,這次在各方努力下,是最有可能完整修法,讓財團法人醫院回歸醫療公益本質的契機。醫改會也肯定賴揆提出「修法讓醫管別再凌駕醫療專業」,與陳時中部長宣示「讓財團法人的錢不能流出去」的修法主張。但劉淑瓊提醒,千萬不要畫錯重點,她特別點名第33條「公益監察人限由醫界擔任」,以及第46條只有5%盈餘加薪條款,卻無實質審議機制與防漏罰則等兩大關鍵條文(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