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病人罹患重大疾病、病情復發或急轉直下時,家屬可能面臨是否要告知病患病情的掙扎,可能是擔心影響病人情緒,家屬也可能不知如何與病人溝通,然而「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之後,病患本人的知情權利有了更完整的保障。
當病人罹患重大疾病、病情復發或急轉直下時,家屬可能面臨是否要告知病患病情的掙扎,可能是擔心影響病人情緒,家屬也可能不知如何與病人溝通,然而「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之後,病患本人的知情權利有了更完整的保障。
目前共有119家醫療院所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其中有57家(48%)針對弱勢民眾有相關補助優惠,目前除了離島的金門與連江外,每個縣市都至少有1家院所可提供弱勢家庭接受ACP諮商的補助,有需要的家庭可以善加利用。
除了緊急醫療的情況外,醫院診所不得於手術、檢查及處置實施過程中,譬如:心導管檢查進行到一半、開刀開到一半、病人已經躺在檢查檯上準備檢查,才徵詢或要求病人和家屬,使用健保不給付之自費項目.....
有民眾於植牙療程初期,診所事先已經收了全額費用,後來疑因裝入植體處置時發生醫療傷害爭議,因此對醫師失去信任,不想再繼續於該診所裝牙冠而希望終止療程,但診所也不願意退費。醫改會請個案向衛生局申訴,請政府幫忙查證院所是否違法預收療程費。結果竟有衛生局不知道有相關規定,還反過頭來要民眾提供衛福部(衛生署)哪時候有公文函示過.......(令人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