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隱私權系列五

醫護不得任意以手機拍攝手術病人及上傳臉書!

 

辜智芬(醫改會研究員)

台東發生某醫院的護理師以手機拍攝正進行心導管手術病人,並上傳臉書,同事還按讚留言,涉及侵害病人隱私而引發各界譁然。究竟台灣對於住院或手術室之病人隱私有何具體的保障?病人可以向誰求助呢?

世界各國早就注意到這問題,例如美國醫學會、美國護理學會對於社群媒體使用均訂有規範,以保障病人隱私。但台灣卻僅有「門診隱私維護規範」,經醫改會發文表達關切後,衛福部特正式函示:「門診隱私維護規範」規定也適用於病房及開刀房,照相及錄影都應該經過醫病雙方同意

 

醫改會的叮嚀

一、依據衛福部 1031663515 號函示:診療過程,如需錄音、錄影,應先徵得同意,若違反者,可依法懲處;此規範也一體適用於醫療機構內所有診療場所。

二、民眾若認為自身權益受損,可向當地衛生局投訴或請求民事賠償。

三、醫護拍照打卡按讚 病人隱私蕩然無存,不僅違反倫理規範,也觸犯《醫療法》第七十二條、《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八條、《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等規定。

 

病患隱私 蕩然無存-近年新聞事件表
時間 事件 資料來源
2014/07 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日前接到醫師給的檢驗單,請她幫一名休克的男病患進行精液檢驗,她將單子拍照上傳臉書,護理團體認為護理師的行為不妥須改進,院方也表示會議處違規人員。 蘋果日報
2014/03 台東馬偕分院護理師以手機拍攝正進行心導管手術病人,並上傳臉書,同事還按讚留言,涉及侵害病人隱私而引發各界譁然。 蘋果日報
2012/01 高雄市陳姓女大生,在國軍高雄總醫院開刀房實習時,在臉書張貼「每次開刀雙手沾滿病人的血時都很有快感」。 蘋果日報
2011/07 新北市亞東醫院護理師將一名切腹男子肚破腸流照張貼於網路上,留言:「好久沒看到我喜歡的人體了」。 NOWnews

 

延伸閱讀:
衛福部公文一(回覆醫改會之公文)、衛福部公文二
就醫隱私權系列一
就醫隱私權系列二
就醫隱私權系列三
就醫隱私權系列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