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提出政院版醫爭法相較現行制度有三大倒退,衛福部對此做出回應。來聽聽醫改會如何再回應......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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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自創會以來,始終致力於醫療爭議相關議題的推動與改革,從早期檢視調處與和解機制的不足,到《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爭法/醫預法)於111年正式上路後,持續追蹤該法的實施現況與制度缺漏。以下彙整醫改會在醫爭法立法、修法與實施過程中所提出的觀點與建議,期盼為建立更完善的醫療爭議處理制度貢獻一己之力。
108.10.25 醫改會對《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協商條文之建議
107.07.16《醫爭法》草案疑義與建言(1):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回顧醫改會對各縣市的調查
107.07.16《醫爭法》草案疑義與建言(2):強化醫療機構責任
107.05.23 醫改會對於《醫爭法》條文的建議
底三讀修正《醫療法》82條,拉高醫糾的民刑事責任認定標準,並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速將《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簡稱《醫爭法》)送立院審議,行政院卻遲至4月才通過政院版草案送達立院,並於5月9日首度在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時竟就踢到鐵板,凸顯政院版《醫爭法》爭議太大。本案預訂5月24日續審,醫改會疾呼,既然要新立一個法,《醫爭法》就不應比現有的多元雙向調解、生產救濟的機制還落後,籲請立委嚴審把關,防止法案倒退嚕!
醫改會檢視政院版《醫爭法》草案後發現,竟然比103年上屆立委初審通過的條文、已施行的《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以及《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等既有機制還要落後。醫界遊說立委與政府在去年底爭取到修改《醫療法》82條,讓醫糾的民刑事責任嚴格化時,政府曾信誓旦旦說,未來要強化醫療機構的責任、趕緊推動《醫爭法》完整配套,沒想到拖了數月後端出來的,竟是個向醫院經營者放水、不爭氣的《醫爭法》草案。詳見全文
106年4月6日立院衛環委員會時,擔任召委的國民黨籍李彥秀立委將有關醫糾刑責合理化之醫療法82條修正案排入審查,其中包括委員邱泰源(民)等22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彥秀(國)等18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併委員林靜儀等3人、委員邱泰源等3人所提之修正動議。當天會議雖有醫界出身的立委強力支持,但其他非醫界立委對於只修本法而無配套有所疑慮,應該要有充分溝通與配套,因此最後做出擇期再議的決議。衛福部也因此於106年4月26日邀集醫改會、醫師公會、督保盟、醫勞盟、消基會等召開研商「醫療糾紛之配套處理機制」,由衛部醫事司石崇良司長主持(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