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倡議

12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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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8 衛福部今年1月提出的「建置查詢平台」承諾要兌現了嗎?

去年傳出多起醫師性騷案,其中更有對未成年人下手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當時本會便提出兒童身心安全及醫療安全,需要被重視與正視。然而,近期仍驚傳,猥褻未成年人的兒科醫師,即使判決確定,在離開原醫院兒科後,又轉任其他醫院的兒科的狀況。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97條)規定猥褻兒少得公布加害人姓名。狼師、兒虐幼保員有定期公開機制,甚至涉及性別及不當對待事件者,將會被處以終身或幾年內不可任用,也無法進到教保服務機構工作。然而對狼醫,卻是輕輕放下,甚至仍能持續提供看診服務。

▲ 性暴力零容忍,「建置查詢平台」的承諾兌現了嗎

英、美等國建置供民眾查詢醫師經歷的平台,從中可看到醫師資格、專業領域、背景、紀律處分紀錄,強化民眾自主把關。本會曾呼籲,應建立不良醫師的公開查詢平台,讓民眾可以查詢狼醫或因其他原因受懲戒、判決定讞的醫師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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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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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3 醫改會對醫師做心臟超音波連續對母女襲胸之事件的看法

今日媒體報導一起母女輪流在診間進行心臟超音波檢查遭醫師襲胸事件的判決。

門診《醫療醫療隱私維護規範》自2009年至今已實施十餘年,卻仍有惡意利用醫病權力不對等,做出診間不當侵害,甚至對兒童下手,醫改會要嚴正予以譴責。該行為不僅可能讓未成年人對醫療系統失去信任、在心理、身體界限和自我價值產生長期影響,造成難以回復的創傷。倘若當事人沒有家長陪同,又或家長沒有在診間遇到同樣遭遇,在揭露性騷上所面臨的挑戰也會更高。

根據衛福部頒布《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中,已有明訂醫療機構應注意病人隱私,診療過程的特殊檢查及處置,應依病人及處置之需要,安排「適當人員」陪同,且有「合適」之醫事人員在場,並於檢查及處置過程中隨時觀察、注意隱私之維護。

過去婦團曾做過調查,顯示在不愉快的觸診經驗中,以生殖器官與胸部觸診為大宗。醫改會建議民眾,在醫療院所就醫時,如有涉及隱私的檢查或處置,可主動提醒醫師要有第三方人員或護理師陪同,若院所未能配合,病人也可當場表示拒絕,以保護自身安全與權益。



#醫療隱私維護規範

#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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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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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4 護短的體制是惡行的溫床

查詢門檻高,民眾難自保

從過去的案例可以發現,即便特定狼醫引發的社會爭議很大,甚至已經進到司法階段,仍可能發生不知情的民眾前往就醫而受害的情況,而醫事司的查詢系統,僅能查詢醫事人員的執業縣市,無法得知執業資格還是否有效、懲處與判決紀錄。懲戒紀錄四散各處、查詢不易或搜尋不到,或是部分匿名的狀況。這些都是民眾就醫自保時,高不可攀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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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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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31 狼醫查詢平台將上線,揭露內容卻嚴重不足?

衛福部三度承諾的「狼醫查詢平台」預計8月上線,但日前醫事司卻表示,僅揭露「判決確定的性平案件」。這樣的揭露標準,真的足夠保障病人安全嗎?

★ 感謝林淑芬委員聆聽醫改會的陳情,持續追蹤平台建置進度,今日更以法務部的「律師查詢系統」為例,點出目前規劃的揭露內容遠遠落後國內外標準。

▲ 醫改會自事件爆發以來便主張:查詢平台應比照國際作法,公開的資訊不應限縮。除了英國醫學總會(GMC)長期以來的完整揭露,我國的律師查詢系統也早已提供:執業狀態、註冊號碼、執業單位、聯絡方式、過往懲戒紀錄等。在我國,判決與懲戒確定的名單屬政府應公開資訊,可先做為醫師查詢資訊揭露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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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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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25 【醫界性暴力零容忍,預警懲戒不能等】記者會

今天(11/25)是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與現代婦女基金會、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聯合召開記者會,共同呼籲:終止醫界性暴力,行動刻不容緩。

近年,教學場域、職場、診間頻傳醫界性暴力事件,涵蓋性騷擾與性侵害。當時婦團、民團、醫界紛紛要求制度檢討。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14年9月更新《醫師倫理規範》強調倫理份際,更主張重大性不端強制撤照、復業應嚴審、強化管理及公平罰則。顯見,完善醫界性暴力防治,已是全民共識。

遺憾的是,雖然有共識,但是今日記者會中,婦團、民團、工會,分別從受害者、政策法令、醫院管理與基層人員等角度指出,制度並未有效落實。

3大漏洞的「性別事件專區」

醫改會檢視現行查詢平台,盤點以下制度缺陷,並列舉數案:

▲ 新案漏列:現行規範112年後判決確定,應公布的案件,卻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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