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保戶一個交待 150 億健保藥價差那裡去?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張苙雲
按常理,檢調一旦發現有詐欺、偽造文書等 A 錢事件,除訴求追繳吐回不當所得之外,嚴重的還要追加罰金,甚至課以刑責。在醫院和藥廠涉嫌聯手做假帳,將低價藥品高報給健保局,以獲取高利潤;此一事實業經檢調長期辛勤偵察並查獲實據,結果衛生署的健保費用協定委員會非但沒有追回不法利益、求處罰款或追究刑責,就連不計利息,只求從明年的總額預算中先扣除這 150 億不當利得的區區要求,都被搓掉。民眾不免要質疑:那檢調長期的苦心偵察不是都付之東流嗎?我們這些小老百姓面對的到底是一種什麽龐然大物啊?台灣還是個法治的社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