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醫院享有多項免稅優惠,依據醫療規定應提撥年度醫療結餘10%以上當做社福金,以善盡醫療公益責任。醫療法施行細則第30-1條也規定,醫院應於適當處所及相關資訊通路公開社福金費用之支用範圍及申請補助作業規定。但各界對於醫院社福金使用明細之透明度多所質疑,因此,衛福部承諾會在105年底前上網公開更清楚的財團法人醫院社福金明細。但衛福部的承諾跳票,沒有在105年底前完成,直到106年1月13日才建置網頁,且相關資料上網只做半套。Read More
財團法人醫院享有多項免稅優惠,依據醫療規定應提撥年度醫療結餘10%以上當做社福金,以善盡醫療公益責任。醫療法施行細則第30-1條也規定,醫院應於適當處所及相關資訊通路公開社福金費用之支用範圍及申請補助作業規定。但各界對於醫院社福金使用明細之透明度多所質疑,因此,衛福部承諾會在105年底前上網公開更清楚的財團法人醫院社福金明細。但衛福部的承諾跳票,沒有在105年底前完成,直到106年1月13日才建置網頁,且相關資料上網只做半套。Read More
醫改會在聯勸專案贊助下,透過【醫院財報分析】、【全國社工網路大調查】、【病友團體社工焦點座談】等方式,蒐集台灣財團法人醫院醫療社福金使用現況與問題之完整報告,也提出醫療法修法建議及全國醫院社福資源網等聰明就醫資訊,歡迎關心醫療公益與醫院治理的朋友一起來深入追蹤了解.....Read More
感謝各大媒體報導,一同關懷醫院社福金公益改革。截至2016/12/19,計有 34 則相關新聞報導:
最近針對醫院廣開接駁車載客到醫院看診,如同流刺網拉客恐打趴基層醫療的亂象引發熱議。國內共有8家設有醫學中心的財團法人醫院,其中就有長庚、新光、彰基、徐元智(亞東)、奇美5家是利用醫院依法應編列的社福金,來支應醫院接駁車費用。究竟醫院載客的接駁車能否使用醫院的社福金來支應呢?可不可以視為便民服務的社區服務呢?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