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1.16
一、回應長庚醫院:
醫院說法 | 醫改會再回應 |
長庚醫院回應1.2.3.: 本法人每年社福基金支出約9億元,已是法律規定應提撥金額的兩倍;社福基金支出占醫務結餘比例,隨社服支出金額高低與醫務結餘金額變動,沒有一定比率,本院對社服基金每年支出,沒有設定比例及金額上限,完全是看實際情況。醫療機構是否致力辦理社服業務並不是全看社服費用支出占率的高低,而應該是要真正用心提供社會所需要的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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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國泰醫院:
醫院說法 | 醫改會再回應 |
國泰醫院回應3: 投入社福費用逐年增加,符合法令,有需求者都會盡力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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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應大里仁愛醫院:
醫院說法 | 醫改會再回應 |
大里仁愛醫院回應3: 因報表所列項目不同,導致醫改會誤認為社福提撥比率降低,應是判讀誤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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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應戴德森(嘉基):
醫院說法 | 醫改會再回應 |
戴德森醫院回應3: 近3年社福金增加比率為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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