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回覆非離子顯影劑給付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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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醫改年終記者會新聞稿
深耕與生根
發表「民眾五大基本就醫權益」 各縣市深耕成果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醫改會)10 日舉辦年終記者會(請參考附件一),會中就今年度醫療收據、收費標準、兒童與老人用藥安全、化解醫療糾紛等 5 大「在地民眾」就醫基本權益項目,在全國各縣市落實成果進行分析,發現雖然沒有任何縣市在五大基本項目中表現完美,但各縣市至少都有在其中一項維護民眾就醫權益的服務上[1]有所作為;尤其以桃園縣、台北縣、屏東縣達成四項,表現最為亮眼。醫療收據、兒童用藥則是全國最需要再努力的項目。
看牙科,請選擇合格專業的牙醫師及助理醫事人員
牙醫師應親自執行治療,且由專業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輔助行為
您與您的親友是否曾前往牙科看診,進行牙齒齒列矯正、冷光美白等治療,卻擔心為您診治的醫師以及在旁協助治療的人員,是否具有合格專業證照?
行政院衛生署近期澄清此類醫療行為,應由醫師本人親自執行,而相關醫療輔助行為,應交由具照的醫事人員為之。
具照中醫師為您推拿,安全合法有保障
中醫師忙碌看診,請其他穿著白袍的人員幫我推拿治療,請問這樣合法嗎?
行政院衛生署表示,中醫推拿手法應由中醫師本人親自執行;其後後續推拿行為,才可交由助理人員在中醫師指示下接手操作。
函文內容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