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就醫權益『』著了
從索取「清楚完整」的收據做起!

 

問:當我拿到的收據過於簡略時,會不會影響我報稅時列舉扣除的權益?我可以找誰申訴呢?

大家漸漸學會就醫後要索取收據,並核對項目與金額。但是聰明病人更會細心地注意到,不合格的醫療收據還會暗藏著許多稅務上的問題,影響大家權益。除了可以向衛生局或健保署檢舉醫療收據問題外,也應號召稅務機關共同重視。

醫療院所開出的收據,會讓病人權益著的主要有下列三大陷阱,聰明病人不可不知:

一、少數醫療院所為逃避被國稅局課徵所得稅,故意不開收據,或藉由開立簡陋不清楚的手寫收據,或未蓋章,讓民眾列舉所得稅扣除額時無法提出收據,國稅局也課不到稅。這不僅涉及逃漏稅,更會害得民眾無法申請商業保險理賠或是年底抵稅;大家應向國稅局檢舉。

二、如果只是單純的收據印製填寫不清楚、忘了蓋章,害民眾年底報稅無法抵稅,但沒涉及逃稅的話;民眾可直接向衛生局反映,衛生局有責任輔導院所改善。

三、依稅法規定超過 250 元現金收入的收據,還必須付印花稅給各縣市地方政府。常出現院所將印花稅轉由民眾負擔才願意開給收據,這部分屬於地方稅,不屬於國稅局業務,大家應該向縣市政府的稅務局或稅捐處檢舉。

 

醫改會教您如何申訴

一、雖然稅務機關的逃漏稅檢舉管道可互相轉知,但為加快處理時效與成果,建議大家依據違規類型,直接向主管的單位檢舉。

二、稅務機關的檢舉管道,可參考附件列表。

 

醫改小辭典  「印花稅」

醫療費用收據,每張只要自費部份超過(含)250 元,就要由醫療院所付千分之四的印花稅給地方稅務機關。
例如:

一、民眾植牙,繳交 2500 元現金,那麼診所應貼 10 元印花稅;

二、掛號費 150 元、部分負擔 50 元的收據因不滿 250 元不用繳印花稅;

三、掛號費為 150 元,其他自費部份共 200 元,若開立於同一張收據,則須繳交印花稅。但若開立為兩張收據,因每張不滿 250 元,則毋須黏貼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