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爭議參考手冊》修訂公告
建立日期:108.11
 
本手冊(第四版)第22 頁 【Q1-20  拿到病歷後,我該如何解讀或尋求其他醫學專業意見?】修訂如下:


【修訂一】
配合衛福部原本由國健署經營管理的健康99醫療衛教網站諮詢功能,轉移至衛生福利部【台灣e院】醫療諮詢服務】線上諮詢網站,因此想要諮詢醫療問題的民眾,請改利用衛生福利部【台灣e院】醫療諮詢服務】線上諮詢網站。請先閱讀看看該科常見問題是否有相關資料,也可點相關科別提出問題發問。但提醒您,若閱讀文章的時間太短,會被該查詢系統視為未充份爬文,「提出問題」會以灰色呈現而無法進入。您也可以從該網站「醫師陣容」裡顯示該科服務醫師的學經歷和專長等資料, 向欲發問的醫師點擊 [提出問題] 就可以開始填寫問題。有操作問題或無法提問,請參考該網站的諮詢流程說明

 
【修訂二】
配合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改版,查詢網址修改為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