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醫改會嗎?」 「我去衛生局申請調處,衛生局說醫生不出面就沒則,真的是這樣嗎?」 「我說了,我是要補牙,為什麼把我牙齒磨掉剩一半沒先講?」 「我的家人開刀後不舒服,我們一直有跟護士講也有跟醫師講,大家都說沒事,為什麼最後人會走了?」 「醫生說是小手術,為什麼最後變成這樣子?」 「怎麼辦?現在這樣,之前的工作沒辦法做了,我還有父母、還有家庭要顧怎麼辦? 」Read More
「喂,醫改會嗎?」 「我去衛生局申請調處,衛生局說醫生不出面就沒則,真的是這樣嗎?」 「我說了,我是要補牙,為什麼把我牙齒磨掉剩一半沒先講?」 「我的家人開刀後不舒服,我們一直有跟護士講也有跟醫師講,大家都說沒事,為什麼最後人會走了?」 「醫生說是小手術,為什麼最後變成這樣子?」 「怎麼辦?現在這樣,之前的工作沒辦法做了,我還有父母、還有家庭要顧怎麼辦? 」Read More
因應立法院衛環會初審及朝野協商《醫療法82條醫糾刑責合理化》條文時之決議[1],衛福部應該於106年底前提出配套的《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因此衛福部於106.12.22上午邀請醫改會在內團體一起開會研商。
《醫爭法》在107年5月初首度排入立院進行逐條審查,希望能早日建立醫病法三贏的非訟化醫糾處理機制。雖然,政府多次說明這次提出的《醫爭法》不同於101年開始推動並於103年在立院初審,但後來胎死腹中的《醫糾法》,除了將上次備受爭議的補償法內容脫鉤與排除於本次草案之外,更強調院內溝通關懷與預防事故的機制設計。
這方向原本醫改會支持,特別是上次修法時,本會早就強烈建議要把處理法與補償法兩者脫鉤,以免醫糾法被窄化成補償法。醫改會也相信在後來歷經成功推動生產救濟立法、試辦多元雙向計畫等經驗之後,本次聚焦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之法案,應該更接近成功立法的目標。
本文在希望這次法案能順利過關的立場下,希望帶大家回顧醫改會在上次修法時,針對各縣市衛生局所做調查,以喚起各界對於本法案在地方執行時可能遇到的困難,並盼避免政院版草案出現「中央請客但地方買單」的老問題。
依據醫改會101年十一月針對本島十九個地方衛生局的調查,得到以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