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改會在民國92年(2003年)7月召開「刀下留心,術前 3 思-手術同意書評比」記者會,比較台灣、英國和澳洲的手術同意書內容,促成政府改革 17 年來從未修改的手術同意書,以93年10月22日衛署醫字第0930218150號公告「手術同意書」及93年5月6日衛署醫字第0930202654號公告「麻醉同意書」,並於 93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以保障病人知情選擇權益。

醫改會在民國92年(2003年)7月召開「刀下留心,術前 3 思-手術同意書評比」記者會,比較台灣、英國和澳洲的手術同意書內容,促成政府改革 17 年來從未修改的手術同意書,以93年10月22日衛署醫字第0930218150號公告「手術同意書」及93年5月6日衛署醫字第0930202654號公告「麻醉同意書」,並於 93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以保障病人知情選擇權益。
劉淑瓊(醫改會董事長、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
有些人會站在道德制高點說,「別跟我談什麼『人權』,他們做了壞事、錯事,就是應該受到懲罰,給他們用健保已經不錯了,憑什麼還要要求更多?」聽起來似乎言之成理,然而,真是這樣嗎?收容人因罪入監被剝奪人身自由是一種刑罰手段,但他們的健康權應該被維護。這不只是人權課題,也攸關全民的健康與你我的健保負擔。

林雅惠、王彥涵 (醫改會研究員、兼職研究員)
(感謝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贊助)
最後更新日期:109年7月1日
廖恩靈、辜智芬(醫改會實習研究員、研究員) 感謝聯合勸募
贊助
明天,就在明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要審查《醫療法》有關財團法人醫院管理的修正條文。只要你未來有機會上醫院,這個法案就跟你有關。

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是一群人為了醫療公共性的理想,拿出錢來成立的。醫院的盈餘,不像是公司一樣分給股東,而是成為繼續營運的資本。因此財團法人醫院,不是以賺錢為最高宗旨。而是讓社會上因為有了這家醫院,醫療更普及便利,民眾就醫的權益受保障。
可是現在台灣的財團法人醫院,大多並不是這樣子。董事會與醫院的經營者,忘記了他們對社會的使命,只是鞏固自己的勢力,追求集團的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