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要半套的《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劉淑瓊(醫改會董事長)
余天佑、辜智芬(醫改會研究員)
余天佑、辜智芬(醫改會研究員)
立院日前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未來因生產導致死亡,不論是否有醫療疏失,都由國家提供最高 200 萬元救濟金。但「建置獨立病安調查機制」的條文,竟遭衛福部封殺,引發媒體擔憂本法恐成「免責法案」。醫改會認為發放救濟金只能彌補傷痛,唯有同步在不責難基礎上,由政府出面強化除錯調查,方能落實「提升婦女生育安全」之立法目的。
我們肯定本法展現由國家共同承擔生產風險,透過正式立法,也可改善過去試辦階段,如醫院不代為申請,病家就無法獲得救濟的困境。本法也引進院內關懷、醫事人員表達遺憾、道歉,不得作為訴訟證據等條文,可做為未來制定《醫糾法》的參考。但我們為何說這次通過的法案,不足以讓婦女生得更安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