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

健保局改制不等同改革
決策透明、效能提升才能正本清源

 

壹、健保局改制,不等於健保改革
改制只能暫時降低民眾對健保局高額年終獎金的不滿,卻無法化解民眾對醫療費用與品質的不滿。
貳、健保局的問題不在於改制,在於管理效能不彰、決策不透明,以及公民參與不足。
一、不用改制行政機關,研考會與衛生署對於健保局年終績效的考核認定、獎金額度,馬上就可檢討修改。
二、改制行政機關,只可降低年終獎金,卻無法具體改善健保局績效,民眾照樣對健保不滿。
三、改制行政機關,可能使得管理效能的問題更嚴重(人事僵化、行政干預、專業選才限制)
四、改制行政機關,可能政府花費更多改制經費,因小失大,最後又是全民買單。
參、就健保體制而言,攸關健保支出費用之決策機關的法制化與透明化,是更應優先處理的議題,影響的費用遠遠高於年終獎金。如:
一、衛生署所屬『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影響 4,400 億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
二、健保局所設『總額支付委員會』、『醫療給付協議會議』、『藥事小組』影響 3,830 億總額費用及修訂支付標準、新藥收載及核定藥價等。
肆、不論健保局改不改制,健保局效能與弊端的問題,都應該馬上檢討改進
一、依法行政、政府資訊透明公開(會議代表/會議資訊/醫界遊說/醫院財務)、強化稽核與費用控管。
二、透過立院質詢、預算刪減、附帶決議等監督力量。
伍、健保局改制應與健保法修正案,一併配套檢討,而非單獨就改制案修法,治標不治本。
醫改會的具體建議:
一、 健保局稽核違規與浪費的行政效能、衛生署所屬費協會與健保局所設各決策機構之透明合理化(例如議題、議程事先公布、與會名單、議事記錄全文公開等),應是優先監督改進的重點。
二、以健保永續、穩健發展為前提,本會建議健保局組織體制短期內先維持現狀。並應與二代健保法(健保法修正案)、健保行政法人化,一併配套檢討,而非單獨就「改制行政機關」修法,治標不治本。
三、無論健保局改制行政機關與否,應立即公佈過去專家學者對於健保局績效考核與年終獎金之研究方案正反意見以及相關的影響,供大眾討論,並檢討調整,以符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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