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7 聲明稿

建立醫院防暴、維護醫護人身安全
是衛生福利部與醫院經營者不可迴避的責任

 

今(17)日平面媒體報導,新店某醫院之主治醫師在醫院內,遭病人家屬以沒醫好病人為由,痛毆醫師並叫囂要護士下跪。受辱的護士隱忍多天,才到派出所報案,醫師則身心受創請假至今[1]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以下簡稱醫改會)成立十年來,長期站在病人方幫忙提供醫糾處理諮詢協助,也深刻了解許許多多醫糾病家的無奈與痛楚。但我們對於病家在醫院內以任何形式的暴力解決醫病爭議,深不以為然;也十分擔憂與關心受創醫護人員的後續身心復原狀況。特針對此事件,發表聲明如下:

一、呼籲醫療院所經營者與衛生福利部,重新檢視96年當時反對勞委會提出「醫院勞安規則」[2]草案規範醫院雇主之防暴責任與措施之立場,應儘速再次推動此項法規,以拿出實際行動與魄力,應建立醫院防暴、維護醫護人身安全的及時應變防範與通報援助機制 (PMAB: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of Aggressive Behaviors Policy)
(一)仿照加拿大作法[3],建立醫院防暴的「白色警戒 (code white)」機制,建立各種防範、應變機制與人員,也應有與警察系統聯繫的機制,才能讓醫護人員放心地服務、病人安心地看病。
(二)落實醫療法第24條的規定,訂出各種有效排除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之標準作業程序 (SOP)。

二、醫改會提醒民眾,若遭遇醫療爭議時,應儘量依循申訴、調解管道理性處理。千萬不要採取非理性的暴力方式,干擾醫護人員提供的醫療照顧服務,以免醫病雙輸。

三、要求衛生福利部與各縣市衛生局強化醫糾申訴專線與調解功能,並及時提供應有的協助或資訊,扮演化解醫病爭議的橋樑。各醫院也應建置完善的病人申訴處理窗口,傾聽醫糾病家心聲。

 

民眾遇到醫糾或與醫護人員發生爭議時,可選擇向該醫院的院長室或社服室等單位申訴並要求說明,各大醫院的申訴窗口與申訴方式,可上醫改會網站查詢

各縣市衛生局提供免費的醫療糾紛調處服務,近三年已 有37% 的成功率,民眾可選擇求助此機制。各縣市衛生局的調處窗口,也可上醫改會網站下載查詢(EXCEL 格式)。

各類醫療爭議的處理管道,請參考附件。

 

醫改會編有「醫療爭議參考手冊」,可上網下載或來電本會 02-2709-1329 索取。

 


[1] 新聞資料來源:100年3月17日聯合報 「百大良醫 遭病患家屬痛毆」。
[2] 勞委會96年原參照國外準則,研擬醫院防暴相關勞安條文,卻在衛生福利部與醫界杯葛下而胎死腹中。
[3] 請參考加拿大醫院防暴機制說明文件(PDF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