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教您:拒絕醫療迷糊帳!

 

「收據寫的我看瞴。」、「這樣收費有合理嗎?」、
「自費十幾萬竟然沒收據,怎麼會這樣?」、
「明明是超收的費用,還要我簽自費同意書,簽了還可以退費嗎?」…

 

醫改會統計民眾申訴案例發現,很多人對於就醫費用哪些該付、哪些是被框,常是一頭霧水,也不懂得索取收據;拿到的收據也因過於簡略,即使懷疑被不合理收費,也只能花錢消災。為了讓民眾減少不必要、不合理的醫療支出,醫改會特別推出「索取醫療收據  核對收費標準」摺頁,教大家「聰明就醫顧荷包」四大重點

一、索取、核對合格的醫療收據

醫改會在這份摺頁中特別以一張清楚的「合格收據範本」,教大家學會看懂收據、掌握血汗錢的去向。核對的要領包括:健保及自費項目必須分列自費超過一千元以上必須詳列名稱單價應列出當次的健保卡就醫序號,方便民眾核對,以防範盜刷健保卡。醫改會並提醒,就算是中醫、牙醫、或自費的醫美整形等就醫,醫療院所也應依此標準,開給合格收據。

二、查閱各縣市收費標準

醫療法規定,不在健保給付範圍的費用,都要以各縣市核訂的「醫療機構收費標準」為依歸,如果對於費用的合理性有疑慮,一定要先查詢收費標準,或向當地衛生局查證。摺頁另整理今年最新公告,包括掛號費,以及光碟、紙本病歷影印費的上限,還有全國禁收的九項巧立名目費用,保護您不落入收費陷阱。

三、認識付費權益的保障規定

現有法規不但明確保障民眾不被違規收費、取得收據明細的權益,也針對違法的醫療院所訂有罰責。醫改會叮嚀,只要是巧立名目,就算被要求簽自費同意書,醫院也必須退費;新的健保特管辦法規定,醫師不能在手術或檢查過程中,臨時要求病家使用自費項目

四、權益受損時主動申訴求助

遇到巧立名目收費或不合格收據,當下不需與院方發生爭執,以免破壞醫病關係,影響醫療品質;只要妥善保存收據,再向健保局、衛生局、消保官查證、申訴,依舊可以退費。

 


醫改會「索取醫療收據 核對收費標準」摺頁,歡迎社會大眾免費索取;也招募各醫療院所、公司行號或社區活動中心協助擺放,讓這些攸關民眾就醫權益的資訊廣為流傳。

索取摺頁或贊助推廣請洽 醫改會:02-2709-1329 分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