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智芬、朱顯光(醫改會研究員、副執行長)

 

醫改會偕同各醫事全聯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醫勞盟等團體於去(105)年9月開記者會抗議醫院評鑑假簡化、真減人,後來也有各黨派立委透過開公聽會,審預算時提案等方式接力監督,希望能終結醫院血汗化、評鑑造假化等問題。本會後續也正式發文給衛福部,要求【所有醫事人力納評鑑必要項目】、【持續監測發現人力負荷超標醫院就降級】、【增列基層醫護評鑑陪檢及內部檢舉人保護機制】三大訴求,但沒想到今(106)年1月23日我們收到政府回文,才發現政府都沒打算承諾要做,甚至也沒甩立院決議,連最重要的「護病比」都沒有列為必要(死當)項目。隨著106年2月8日新任衛福部長陳時中上任,面對前任留下來的爛攤子,我們要問新部長打算如何補破網,還是繼續以拖待變?!

 

♦人力評鑑三大跳票,政府打算以拖待變

首先,我們為大家解析當初發文所提出三大訴求,結果106年1月23日衛福部回文的落差有多大。

 

【醫改會訴求1】:所有醫事人力納評鑑必要(死當)項目

結果衛福部公文竟回應,只願意保留過去10項必要項目,至於呼吸治療、心理及社工人力等項目仍維持非必要項目。但衛福部公文刻意迴避不敢明講,其實包括護病比、、加護病房人力等項目也是繼續維持非必要項目,評鑑不過也不會死當。衛福部並於公文提到,將等到107年研修108年度開始下一輪的評鑑基準時,才會再重新評估,理由是考量評鑑的公平性(請各位讀者注意,政府是說等107年再開始討論是否增列,而不是107或108年開始增列!)。

對於衛福部公文的回應,醫改會提出3點質疑:

  1. 李彥秀、蔣萬安、張麗善立委於105/11/18於立院群賢樓召開「醫事人力評鑑改革之方針與對策公聽會」,當時衛福部蔡森田次長發言提到,在醫院裡面就是個專業團隊合作,每種專業都很重要,不應該分誰是必要、誰是非必要(點看聲評坊的現場錄影,約在50秒左右開始的發言)。醫改會代表在公聽會上也隨後發言,呼應蔡次長的說法希望次長承諾能把所有人力項目都列為必要項目,並獲得全場熱烈掌聲(點看聲評坊的現場錄影)。但沒想到衛福部醫事司最後的做法,卻打臉次長說法,而不願意將所有醫事人力項目列為必要項目。
  2. 各界長期關心的【護病比】,並沒有改成不過就死當的必要項目,僅列為重要項目,不過者只要限期改善並接受「重點複查」就好。這種空白授權可以限期改善與補考究竟如何進行?一直如同潘朵拉的盒子,向來也為大家所擔心與詬病!【護病比】還沒成為必要項目,就把【護理時數】這項取消掉,恐難有效監督護理人員工作超時問題。例如,醫院的護病比控制在1:7(每位護士值班時照顧7位病患),但每位工時都過長、經常超時加班、休息時間不足,仍然威脅病安。請問護理師全聯會、護理產業工會、基護工會等團體,你們能不生氣抗議嗎?!
  3. 衛福部說為了評鑑公平要拖到下一輪開始的108年才能開始(評鑑是四年一輪),並在前一年也就是107年開始研修就好,這說法只是以拖待變的藉口。因為這輪評鑑是從104年開始,但衛福部明明可以在105年7月公布106年採新的評鑑標準,還一次把現行188 條1,297 項評量項目,簡化為110條533 項(此數據來自行政院網站-行政院向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所提書面施政報告描述: pdf),現在卻又改口說要完整一輪才能改,豈不自打嘴巴。況且,就算108年要改的項目,為何不能早點就來找大家討論定案,讓醫事人員放心也避免經營者到時候又藉口不及準備。

 

【醫改會訴求2】:持續監測發現人力負荷超標,醫院就降級!

衛福部在公文對此訴求的回應為:『自106年起醫院評鑑之人力相關項目將納入持續性監測,每月查核,定期公開,如低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即由所在地衛生局進行查核,並依醫療法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查處,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最重可處停業處分,監督頻率將更高於醫院評鑑四年一次之實地查核

但106年已經過了快2個月,我們也從來沒在政府官網上看到任何公開監測的數據,政府不知道還要拖多久,才能讓人力資訊即時公開上網受監督?!此外,公文裡講的標準居然還是比過去評鑑還低的設置標準,還敢誇口監督頻率將更高於醫院評鑑,但人力標準強度實在弱掉太多,就算頻率增加,醫院經營管理者只會有恃無恐(醫院怕的是評鑑死當被降級,而非衛生局罰緩)

 

【醫改會訴求3】:基層醫護擔任評鑑陪檢員、內部檢舉人保護機制

衛福部回文裡對此項訴求,完全隻字不提、沒有任何回應,讓人失望!我們也要特別提醒,勞檢歸勞檢、評鑑歸評鑑,現行勞檢雖有陪檢與檢舉保密規定,但不等於評鑑就適用。況且多項評鑑項目不在勞檢項目之中,醫師甚至不適用勞基法而免於勞檢,實有必要針對人力評鑑趕緊設計相關機制,才能防止造假歪風繼續存在。

 

♦不甩立院審查預算之決議,立委們不生氣嗎?!

        從衛福部的這份公文回應中,我們也可看出衛福部其實把立院審查預算之決議與要求當成耳邊風。依據立院105年11月23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當天審查衛福部106年預算時,通過四案有關醫事人力評鑑的提案:

 

提案立委

提案內容

提案人:吳玉琴

連署人:鍾孔炤  林淑芬

106年度衛生福利部於「醫政業務」編列11億7,626萬3千元,衛生福利部近日為簡化評鑑基準,將各項醫院內人力之條文予以刪除,導致各醫事相關團體群起抗議。衛生福利部雖指出未來將以監測系統及地方主管機關之督考來監督醫院對於醫院人力之配比,然而,監測系統尚未完成,其中內容是否足以達到監督之效,仍有待確認,且地方主管機關之督考長年來對醫院難有即時改善效果,因此,各醫事團體亦難以信服。

爰此,凍結「醫政業務」1,0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針對醫院評鑑基準中「各醫事相關人力及社會工作人員之相關規定重新納入」,「護理人力部分之護病比改列為必要項目」,「針對護理護病比之內容研議將全日護病比改為三班護病比進行檢討改善」,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1】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陳宜民  蔣萬安  李彥秀

有鑑於醫療改革及相關醫事團體質疑,自民國96年來衛生福利部陸續將醫事人力成為評鑑之必要項目,甚至自104年才將全日護病比正式納入,惟衛生福利部明(106)年度評鑑,將原本護病比、藥師人力等醫事人力之重要項目,全數刪除,未來醫院人力不足,評鑑仍可過關,顯未達新政府上台「簡化醫院評鑑,減少血汗醫護負擔」之承諾,並罔顧民眾就醫安全。爰此,凍結「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之「業務費」預算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重新將人力項目列為醫院評鑑必要項目,持續監測各級醫院醫事人力狀況,適時調整評鑑等級,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0】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陳宜民  蔣萬安

 

106年度衛生福利部「醫政業務」工作計畫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之「業務費」編列9,463萬5千元,其中為召開醫院評鑑諮詢或審查小組會議及推展醫院評鑑改革業務計列11萬元。惟目前醫院評鑑基準尚有諸多缺失有待改善,亟需兼顧醫療人員勞動權、改善其執業環境,並於評鑑標準規劃訂定如醫事人員離職率、留任率等指標,藉以推動優質護理職場。

查揆諸衛生福利部於105年9月29日公告之「106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區域醫院、地區醫院適用)」,該部雖表示自5月迄至上開評鑑基準公告,已召開多場會議進行評鑑簡化工作,研議改革醫事人力評鑑。詎簡化後之結果,雖刪除88項評鑑項目,卻恐加重醫療環境惡化,無助改善醫療人員過勞,更將損及照護品質及民眾就醫安全。質言之,如原經營管理篇人力資源管理章第6條,本規範依據病房特性配置適當護產人力,惟修正後之經營管理篇人力資源管理與員工支持章中已不見類似內容;又如醫療照護篇特殊照護服務章,原分別於第1條、第7條、第11條、第28條、第33條規範急診人力、加護病房人力、精神照護人力、牙科人力、中醫人力等,然新修正之同章節則僅餘「具備完善的急診醫事人員」之要求。

再者,我國平均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病人之數量(即護病比)為1:13,遠高於歐美國家之護病比,然甫修正之「106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區域醫院、地區醫院適用)」卻未思改善上開缺失,仍將醫療照護篇醫療照護之執行與評估章第5條「適當的護病比」維持為重點條文,即縱評量為不合格,尚有限期改善接受重點複查之機會,而非採為必要項目。故對於護病比之改善,助益實為有限。

醫療評鑑改革若係為杜絕評鑑作假,減少護理人員文書作業負擔,其理念固值贊同。但如改革之結果造成醫療人員之人力,無法藉由評鑑把關,令醫療人員人力僅需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即為已足,誠屬錯誤之改革方向。是以,為兼顧醫療人員勞動權、改善其執業環境,評鑑標準自應規劃訂定如醫事人員離職率、留任率等指標,藉以推動優質護理職場,惟現行規範對此均付之闕如,爰「召開醫院評鑑諮詢或審查小組會議及推展醫院評鑑改革業務」預算11萬元全數凍結,待衛生福利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91】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陳宜民  蔣萬安

 

鑑於衛生福利部105年9月29日公告106年地區及區域醫院評鑑基準中,將護病比外之醫院人力項目均予刪除,恐加重血汗醫院亂象,請衛生福利部應修正前開公告,將原必要條文7條所規範之醫師、營養師、復健(含物治、職治、語治、聽力)、護產、藥事、醫檢、放射人力等10類人力仍列為必要項目,至原非必要條文之呼吸治療師、心理師、及社工人員等3類人力亦予保留。又護病比自104年度始納入醫院評鑑之重點條文,本輪評鑑期間(104-107年),仍維持護病比評鑑條文,宜請配合以持續性監測方式,每月監測醫院達成情形,並於下一輪評鑑基準研修時,就各醫院護病比之實際配置情形,檢討改善護病比之標準。

另於未來進行相關基準研修時,應邀集相關團體參與,以及提供匿名檢舉專線管道,並保護檢舉人之權益。【80】

 

 

      這四案中前3案屬於預算凍結案,我們請立委一定要堅守改革立場幫忙把關不要放水,在行政部門沒做到這些改革之前,千萬不要同意解凍預算。另外針對第4案的主決議,我們也要提醒立委睜大眼,要求政府推動評鑑由基層醫護人員擔任陪檢員(非以前淪為花瓶的觀察員),並設計吹哨人條款,才能防杜評鑑造假。



      新部長上任後,即將於106年2月底立院新會期到立院施政報告及接受質詢,請新部長明確表態您是否會確實遵照立院決議改革人力評鑑,還是兩手一攤推給前任部長後繼續擺爛。請全民及立委一起來監督,才能真正解決血汗醫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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