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追追追─

3張圖表解盲醫院人力評鑑關鍵問題

辜智芬、朱顯光(醫改會研究員、副執行長)

 

沒有人力就沒有醫療品質,再多標榜以病人為中心或提升安全的評鑑也是枉然。因此醫改會與14個醫事團體自2007年起,就開始爭取把醫事人力項目列為評鑑的必要項目(就算其他總分再高,該項不過這次評鑑就死當),後來也陸續爭取到把人力評鑑成績公開上網、把護病比(每位護理師當班時照顧多少位病人)列入評鑑項目。

正當我們還繼續努力爭取要把包含護病比、呼吸治療人力等所有醫事人力都列為必要項目之際,新政府上任後推動的簡化評鑑改革,竟然是「假簡化之名,行減人之實」,在105年9月的評鑑改革溝通會議中宣布要將人力項目自評鑑移除。為此醫改會於105/9/23特別聯合各醫事團體召開記者會抗議,但沒想到政府仍於105/9/29公告將人力項目自區域及地區醫院評鑑中刪除。

後經李彥秀、蔣萬安、張麗善立委於105/11/18於立院群賢樓召開「醫事人力評鑑改革之方針與對策公聽會」,並透過聲評坊網路直播,讓大家聽到衛福部蔡森田次長當場承諾,要在105年11底前重新公告把人力項目放回評鑑。

此外,立院衛環委員會於105/11/23審查106年度衛福部預算時,分別通過由【吳玉琴/鍾孔炤 /林淑芬】、【王育敏/陳宜民/蔣萬安/李彥秀】、【李彥秀/陳宜民/蔣萬安】等立委分別提出的三項預算凍結案,要求將人力評鑑項目恢復、把護病比列為必要項目等等訴求。

但衛福部並未依照承諾在11月底重新公告,是拖到了105/12/7才重新公告。衛福部這次重新公告後,是否就真的把醫事人力項目都放回去評鑑?相關承諾與訴求究竟有無打折?讓醫改會用三張圖表,來幫大家解盲說明。

【圖表一】哪些人力項目被放回醫院評鑑

從【圖表一】我們可以清楚得知:

  1. 105/12/7重新公告的版本,並未把所有項目都放回,【護理時數】這項目被刪掉了!
  2. 必要項目並沒有增加,仍維持原本的7項。特別是【護病比】並沒有改成不過就死當的必要項目,僅列為重要項目,不過者只要限期改善並接受「重點複查」就好。這種空白授權可以限期改善與補考究竟如何進行?一直如同潘朵拉的盒子 ,向來也為大家所擔心與詬病!若要改善醫事人員血汗,還是要將所有人力項目列為必要項目才是玩真的。

以護理人力項目來說,原本要爭取【護病比】從現行評鑑的「重要」項目,升等成為「必要」項目。但結果不僅沒有成功要到,還賠掉了【護理時數】這項目。當【護病比】還沒成為必要項目,就把【護理時數】這項取消掉,恐難有效監督護理人員工作超時問題。例如,醫院的護病比控制在1:7(每位護士值班時照顧7位病患),但每位工時都過長、經常超時加班、休息時間不足,仍然威脅病安。各位親愛的護理朋友與相關團體,你們能不生氣抗議嗎?!

此外,大家長期擔心的呼吸治療、加護病房人力也沒爭取到列為必要項目,醫院救醜不救命、不重視重症照護的問題,恐難進一步改善。

【圖表二】醫改三大評鑑訴求之對照表

除了逐項比對所有人力項目之外,從【圖表二】也可看出醫改團體及立委近期對於醫院人力評鑑改革的三大訴求,衛福部的公告也沒有具體承諾,令人失望。特別是衛福部只公告要把區域及地區醫院這些中小型醫院的人力評鑑項目恢復,但內行人都知道,醫學中心才是重頭戲。

此外,過去評鑑分成優良/合格/不合格 (笑臉/平臉/哭臉) 三級制,其中優良(A級)必須是設置標準人力的1.1倍以上,以鼓勵醫院應追求最適人力,非達到法定低標就好。但未來取消優良與合格的成績分級,只管通過/不通過,恐致許多過去成績優良的醫院不再聘僱達到設標1.1倍以上人力,血汗問題恐更吃緊(詳見本文最後的註解說明)。

最後我們把醫院評鑑人力項目這波爭議的大事紀,整理如【圖表三】,請大家繼續關心與監督,也拜託立委們繼續堅持把關,在相關承諾未達成前,千萬別讓衛福部的預算解凍!

【圖表三】2016醫院評鑑人力項目爭議大事紀

時間 大事紀
105/9月初 衛福部於醫院評鑑基準溝通會議上,宣布將刪除所有人力項目。
105/9/23 醫改會與醫事團體召開【醫院評鑑假簡化真減人】記者會抗議
105/9/29 衛福部公告「106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區域醫院、地區醫院適用)」,僅留護病比外刪除其他人力項目。
105/11/18 李彥秀、蔣萬安、張麗善立委於立院群賢樓召開「醫事人力評鑑改革之方針與對策公聽會」,衛福部蔡次長承諾,要在105年11底前重新公告把人力項目放回評鑑。
105/11/23 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106年度衛福部預算時,通過有關醫院人力評鑑的三項預算凍結案。
105/12/7 衛福部公告修正「106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區域醫院、地區醫院適用)」,7項人力列為必要項目、護病比為重要項目、刪除護理時數、加護病房、社工及呼吸治療師列為一般項目。但迄今仍未公告醫學中心的人力項目是否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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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針對【圖表二】提到過去人力評鑑成績分成優良與合格(符合)等內容,我們更進一步補充說明如下:

過去評鑑分成優良/合格(符合)/不合格 (笑臉/平臉/哭臉) 三級制,其中優良(A級)必須是設置標準人力的1.1倍以上。
以醫學中心的藥師為例,符合僅需109位藥師,而優良則為109*1.1=120位藥師(如下圖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