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要付多少錢?
~ 關於門診部分負擔 ~

 

問:每月總按時繳健保費,就醫時,除了健保有包括的那一部分,自已還要付那些錢呢?

答:

看門診的話,除非醫生說要自費並經病人同意,否則自己要付的錢就是掛號費和部分負擔。其中部分負擔又分為:基本部分負擔、藥品部分負擔和復健物理治療部分負擔三類。

一、基本部分負擔是就診一定要自己付的。目前最低是 50 元,包括看中醫、牙醫、一般西醫診所都是。最高的是自己到醫學中心看,要 360 元。如果看急診更貴,大小醫院收費從 450-150 元不等。

二、藥品部分負擔就看醫生開給的藥品價值而定。如果藥的總價在 100 元以內,就不必再加;超過就要自己付約 20%;但健保也設有民眾付費上限,最高為 200 元。

三、復健物理治療(含中醫傷科)部分負擔,只有做這個治療才要付。如是同一療程,第二次至第六次,不分醫院大小,每次是 50 元(健保卡的就醫序號不會增加)。健保署網站(健保署/一般民眾/健保醫療服務/部分負擔)

 

醫改會的叮嚀

一、重大傷病、生產、屬預防保健的醫療服務皆免收部分負擔。

二、三歲以下幼兒、榮民、低收入戶等,由其他單位代付,也免收上述之部分負擔。

三、民眾有時直接到醫學中心看診,如果醫生處方的治療不多,收費處可能建議:用自費身分比較便宜。是源於上述基本部分負擔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