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孕、驗血等檢驗  應由醫檢師親自執行

 

準媽媽去婦產科驗孕,小朋友在診所測血型,大家普遍遇到的情況,都是醫師、護理人員或是陪診小姐拿個試紙一測,隨即判讀結果,整個檢驗的過程又快又方便,大家對於這樣的流程也沒有任何的爭議和懷疑。

但實際上,在醫事人員中,除了常見的醫師、護士、藥師之外,還有「醫事檢驗師」這個角色(簡稱醫檢師),他們除了按照醫師評估之後開立的檢驗單,負責執行檢驗,使醫師得以從血液、生化等檢驗報告,評估病人的病情並施行合適的治療外,亦可開立醫事檢驗所,接受民眾以自費方式申請各項檢查服務和諮詢。

為確保就醫民眾能夠享有專業級的檢驗品質,健保規定醫事檢驗需由醫檢師執行並於報告上蓋章以示負責,健保才會給付;另外根據「醫事檢驗師法」第 33 條規定,未取得醫檢師(生)資格而執行醫事檢驗業務者,是違法的行為,不但負刑事責任,更有可能因為對於檢驗業務缺乏專業知識,造成檢驗錯誤進而影響後續的治療。

 

醫改會的叮嚀

一、無論在診所還是醫院,檢驗需由醫檢師親自執行,以保障自身就醫權益。

二、可試著向醫療院所索取檢驗報告,或以申請病歷複印方式獲得檢驗報告,一方面可以檢閱是否有醫檢師蓋章,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為自我健康紀錄。

三、若發現有非醫檢師執行檢驗,卻出具檢驗報告蓋章等違法情況,可向各縣市衛生局、各區健保分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