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不便、出海跑船的病人
無法親自就醫領慢性病用藥,怎麼辦?

 

研究發展組研究員  黃經祥

慢性病患按時用藥是一件十分「藥」緊的事情,但對那些長期臥床、肢體行動不便,或是需要長期出海討生活的病人來說,就算病情穩定,卻因為不方便就醫、回診而被迫暫停用藥,有的時候就算請家人代領,也會遇到醫院因為病人沒到而要求自費買藥的不合理情況。

醫改會提醒您,根據衛生福利部今(97)年十月頒佈的新規定,針對下列無法親自就醫之慢性病患,可委託親友向醫師陳述病情,經由醫師評估即可領取相同藥品,或是開立慢性處方箋,讓親友之後可以直接領藥:

  • 「長期臥床」或是「行動不便」的病人;
  • 遠洋漁業或是在國際航線船舶上之服務人員。憑出海時間證明,還可以一次領取二個月藥量。

 

醫改會的叮嚀

一、「親自就醫」是讓主治醫師能確切掌握病情的最好方式,若因上述情況需要委託親友向醫師陳述病情,建議可每日按時記錄血壓、心跳、體重等資料,建立自己的健康筆記,讓醫師掌握病情資訊,做出最佳判斷。

二、上述規定只適用在「經醫師判斷,確定病情穩定,可繼續使用相同藥」的慢性病患。如病情有所變化,應該儘速親自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