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負擔單次超過兩萬八、全年累計超過四萬七
六月底前趕快申請退費!

 

研究發展組研究員  林慧佳

報稅的時候又到了!您知道嗎?醫療費用收據除了可以用來報稅外,也可順便檢查看看去年的住院部分負擔是否超過法定需要繳交的上限金額?超出部分可申請退費喲!

部分負擔的設計是讓病人有成本意識,避免不必要的浪費。但健保署針對同一疾病於急性病房住院三十日以下,或在慢性病房住院一百八十日以內者,訂有部分負擔的上限金額,以免住院病家的負擔過重。

健保署會在每年三月中旬主動發函通知符合退費資格的民眾,請記得整理好醫療收據正本,並填妥申請書,六月底前向健保署申請。

 

醫改會的叮嚀

一、請仔細核對收據上住院部分負擔之金額。如超出上限但至今仍未收到健保署通知,或收據加總後應退金額與通知書上不符時,應儘速向健保署反應。

二、申請全年核退時,請至去年首次住院醫院所屬之健保分局辦理。

 


閱讀秘書  如何計算「部分負擔」金額?

為提醒民眾珍惜健保資源、避免浪費,健保署針對:

  1. 西醫門診與急診(金額依層級而不同)
  2. 中醫與牙醫門診
  3. 藥品(金額依實際藥費而不同)
  4. 住院
  5. 門診復健

制訂不同金額的部分負擔規定
因「住院部分負擔」金額較為龐大,恐造成民眾沉重負擔,故另有可資核退之上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