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治療系列三 

呼吸照護病房(RCW)
如果病人需要長期依賴呼吸器,該怎麼辦?

 

研發組研究員  呂佳育

當病人經過加護病房及呼吸照護中心呼吸訓練後,但經過醫師和醫療團隊的評估,診斷病人仍無法自行呼吸,需要長期使用呼吸器時,為了減輕家屬負擔,且讓病人得到完善、專業的照顧,接下來就必須轉到「呼吸照護病房」(RCW)接受長期的照護。

RCW通常是單獨成立,或設在小型地區醫院,照護的重點是對病人生活的維持、穩定使用呼吸器、及長期臥床的身體護理。病患一旦病況突然惡化,則需要請RCW照護團體協助,經由急診送回原先的大醫院接受醫療照護。

 

醫改會的叮嚀

一、入住RCW前,可實際到病房瞭解環境,及醫事人員照護的品質和狀況,以確保自己家人能夠得到良好的照顧。

二、健保對住院天數長短,有不同程度的給付。但有些看護、耗材、飲食費用需要自付,別忘了仔細詢問、釐清收費狀況,或向健保署查證。

三、病患病況變差需返回大醫院急診時,若經過醫師評估,有需要則可入住加護病房;若不需要住院,則於急診將疾病狀況處理好後,返回RCW接受照護。如果對醫師的評估,或醫療過程有疑義,請儘速向院方反應,以尋求最合適的醫療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