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傷科推拿健保有給付  但應由中醫師親自執行才合法、安全! 

 

研發組研究員  李怡嫺

長期以來,坊間部分中醫診所雖有合格的中醫師看診、治療,也常同時聘用推拿師或傷科助理代替執行傷科推拿、並申報健保費用。

醫改會提醒您:傷科推拿實屬醫療行為,必須由中醫師親自負責執行,否則將不予健保給付,嚴重違規的診所更將受到罰款並追討回健保費。

民俗調理不具醫療效果  不能宣稱療效

不具醫師執照的推拿師、助理,僅限制可以從事腳底按摩、刮痧等民俗療法,不可擅自執行中醫推拿,或對外宣稱醫療療效已嚴重違反醫療法的密醫行為。以免一旦發生醫療爭議或傷害,民眾的權益難以受到保障。

 

醫改會的叮嚀

一、選擇中醫診所就醫前,可先上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是否為合格登記醫療院所,並確認主責醫師具有合格證照

二、正規的傷科推拿仍屬健保給付範圍,醫師不能夠藉故要求您採自費方式就醫。若有疑慮可檢具收據,向健保署業務組申訴退費。

三、若發現診所內附設的民俗調理區,卻對外宣稱有醫療療效,可向縣市衛生局檢舉。

 

【中醫師來函】
針對醫事機構是否得提供民俗調理服務,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函示:民俗調理作業場所如與中醫診所同一地址設置,則需符合診所與其他機構,同址設立之規定,應各設有「獨立門戶」,且使用空間明確區隔劃分清楚。
中醫師想問衛生福利部:
一、民俗調理如與中醫診所同一地址設置,既是同一地址,應如何設有獨立門戶?
二、是不是如同大醫院一樣,一個大門進入,然後各科門診各有各的門戶,就算設有「獨立門戶」?若果真如此,那民俗調理豈不成了院所的一個科部!
院所醫師現已大多數申報針灸來規避健保署的查察, 推拿按摩的後續動作,就推到民俗調理部門。所以衛生福利部雷厲風行的措施,實在是「換湯不換藥」,唯一解決之道是:民俗調理作業場所,絕對不能與中醫診所同一地址設置!! (盧中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