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局新規定
拔智齒(齒切術)和植牙,也要簽手術同意書!

 

公關組副組長  呂佳育

現在動手術前都會簽署手術或麻醉同意書,但到牙科診所去拔牙或植牙,卻沒有簽署,導致大家在懵懂、不了解風險和注意事項的狀況下接受治療,民眾不但無法了解自己的疾病狀況,學習自我健康管理並作出適當的醫療決策。如果不幸發生醫療傷害,因為沒簽同意書,很難釐清牙醫是否有善盡基本的「告知同意」責任,更加深醫療爭議事件處理上的困難。

經過醫改會等團體不斷督促與牙醫界同意配合下,衛生福利部已於 99 年 12 月正式規定(如附件公文):牙科於施行人工植牙,以及因牙齒損傷、複雜性拔牙、牙齒生長不正而需要施行齒切術的狀況,都需要按照醫療法第 63 條的規定,簽署手術和麻醉同意書,並善盡告知同意之責任。

 

醫改會的叮嚀

一、同意書應為一式兩份,內容應包括治療風險、加註醫病雙方聲明,並給病患足夠的審閱時間,以作出適當之醫療決策。

二、同意書僅是告知同意的一環,醫師仍須以病人可以了解的方式,口頭說明風險,並解答疑問

三、若發現牙醫沒依法簽署同意書,可向各縣市衛生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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