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健保藥局領藥,忘帶健保卡該怎麼辦?

 

研發組組長  朱顯光

健保推行高血壓、糖尿病等近百種慢性病患,可憑醫師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簡稱慢箋),按月至全省健保藥局領藥,不用奔波到醫院排隊領藥,省時省錢又可避免院內感染。

但如果您帶著慢箋到藥局,忘記帶健保卡又急需領藥時該怎麼辦?醫改會提醒您,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只要持有效的處方箋,並有其他身分證件時,由藥局依據當次健保藥費及藥事服務費的金額向您收取押金後,就可直接給藥,以免延誤用藥時機。但須於 10 日內帶收據與健保卡回藥局退押金並將用藥紀錄補登錄於健保IC卡內;逾期則直接到健保局辦理。

 

醫改會小叮嚀

一、健保規定領藥時須登錄健保卡,或是先繳押金再於退費時補登,目的是清楚記錄用藥內容,以免重複發生危險或浪費。

二、如果藥師聲稱沒帶卡照樣可以領藥,也不用繳押金並於事後補卡時,您千萬別以為這是好康,以免配合違法又失去用藥安全保障。

三、如遇藥局超收押金或未依規定給藥,可向健保署(0800-030-598)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