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心醫療廣告 避免誤觸地雷
研發組研究員 呂佳育
報章雜誌常充斥著美容整型、健檢等醫療廣告,讓許多民眾躍躍欲試。為了避免廣告誤導民眾,或導致醫療糾紛,衛生福利部已於 97 年 12 月修訂最新廣告管理規範,以保障民眾健康權益:
允許刊登的內容 | 不允許的廣告方式 |
☑ 醫療機構基本資料(名稱、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 | ☒ 利用採訪報導、公開祕方或假借他人名義宣傳 |
☑ 診察科別和時間,醫師學經歷、證書字號 | ☒ 「首例」、「唯一」、「永不復發」等誇大字句 |
☑ 健保特約標示 | ☒ 文章宣傳且未完整說明風險 |
☑ 開業、歇(復)業之時間 | ☒ 違背醫學倫理 |
☑ 疾病名稱,診療、檢查(驗)項目 | ☒ 標榜成癮藥物戒治或性器官、性能力之治療 |
☑ 醫療儀器或技術 | ☒ 以不正當方式宣傳,或無法積極證明廣告內容 |
☑ 收費情形 | ☒ 違反收費標準 |
醫改會的叮嚀
一、醫療廣告是醫療院所的行銷手法,建議仍需進一步諮詢醫師的專業意見,再做決定。
二、政府對網路醫療廣告尚未正式管理,民眾須特別留意網路資訊的陷阱。
三、發現違規醫療廣告,可向醫療院所所在地的衛生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