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醫院收據

 

時機歹歹,請大家發揮平日精明消費的精神,仔細察看一番。除了了解平日繳健保費,健保幫你付了多少錢,也要為自己另外花自費的錢的項目和內容做再確認

衛生福利部公告將於今(96)年 11 月 1 日全面實施新版費用明細原則及參考格式,包括:
一、所有項目都以健保給付及自費項目分列,不會混在一起加總。 二、凡是自費超過 1,000 元以上的項目,都將在收據上詳細列示;就像在大賣場購物,可持發票一筆一筆核對一樣。 三、新版收據規定細分「基本部分負擔」、「住院部分負擔」、「藥品部分負擔」、「急診部分負擔」,與過去全部籠統以「部分負擔」涵括不同。 四、不得拒絕提供給我們其他所有收費細項的明細(即便是不足 1,000 元的項目)。

 

醫改會的叮嚀

一、如果拿到的收據不是上述原則及格式,可向當地衛生局申訴,並依醫療法予以處罰;也歡迎告知醫改會。 二、收據是每年報稅醫療費用列舉扣除的依據,也是對醫療院所有收費疑義的重要證據。每次就醫後記得索取您的收據並妥善保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