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就醫-重複用藥篇(1)

作者::王彥涵(醫改會兼任助理研究員)

審閱:朱顯光(醫改會研究員兼發言人)

 

曾阿嬤多年來固定在醫院看診後,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每月按時領血壓藥。血壓雖然長年都控制得很好,但偶而有幾次天氣變化血壓起變化或呼吸道喘起來,得趕緊回診或到診所請醫師幫忙評估來調整臨時藥量或換藥。

曾阿嬤上周五剛去領完一個月份的血壓藥,結果這兩天血壓控制不下來,趕緊回去找醫師,結果醫師說要增加藥量及換一種更強效的藥品,但醫師說怕被健保署處罰,所以得請阿嬤自費。阿嬤很不解為什麼現在要限制這麼多,但又怕醫師被罰錢,所以只好自費買藥..

為守護民眾用藥安全,減少藥品浪費,健保署自2019年起全面加強管理重複用藥。醫方不能再開藥無節制,而病方則得改變過去領藥習慣。病人領藥後餘藥大於10天者,如果醫師再開同類藥物給病人,會被健保署視為重複用藥!

狀況很特殊,例外怎處理?

但其實如曾阿嬤的例子,醫師不用擔心被健保署視為重複用藥而遭到處罰。因為健保訂有7種彈性的例外狀況,只要醫師如實依規定記載原因備查於病歷,並於申報時輸入規定之虛擬代碼,就不被視為重複用藥。醫方開藥不擔心無法向健保申報,病方則可安心避免用藥中斷。

  1. 配合食藥署公告藥品回收(例如之前血壓藥驗出原料藥有問題),重新開立處方給病人
  2. 因處方箋遺失或毀損而提前回診,查詢雲端藥歷確定未領藥者。
  3. 因醫師請假,提前回診。
  4. 醫師認定需要改藥、調整劑量、換藥者
  5. 配合分級醫療轉診,由醫院轉診至院所後第1次就醫。
  6. 民眾健保卡加密或健保卡問題,無法查詢健保雲端資訊。
  7. 其他病人因素,提供切結文件或於病歷中詳細記載原因備查。

 

醫改小叮嚀 

符合前述七種例外狀況任一種而須提早或重複領藥時,醫方若有顧忌不願開藥。民眾可將下方健保署正式公文展示或列印出來給醫師或醫院看喔!

下載公文→→PDF icon 1080816_jian_bao_shen_zi_di_1080035988hao_qing_gui_dan_wei_hui_yu_xie_zhu_xuan_dao_yi_qi_wei_min_zhong_yong_yao_an_quan_ba_guan_qing_cha_zhao_._.pdf

 

 

 

延伸閱讀:

重複用藥篇(2) --避免重複用藥的五『藥』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