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啟事
修正本會發布之醫學中心「門診量績效值」數據
本會於 104 年 9 月 17 日召開「醫學中心四大『門診肥胖指數」出爐」記者會,以「門診量績效值」做為衡量各醫學中心是否有衝門診之虞的指標之一。
這指標的公式是:門診量績效值 = 全年門診量 / (急性一般病床數+精神急性一般病床)
其中各醫學中心的全年門診量數據,係依據健保署網站「醫療資訊揭露」網頁所提供之各醫院數據,但因為健保署該資料所列「財團法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馬偕紀念醫院」之門診件數,其實是包含健保署准許合併申報淡水分院(如圖 1),但由於該資料被備註欄或醫院資料均未註解說明,以致本會計算本指標時,分母部分未將淡水院區的病床數加入計算。

圖 1
感謝馬偕醫院保險課先進來電提醒指正,本會查證後已重新修正計算。林口長庚及台北長庚也有類似問題,本會亦同步修正勘誤(包含原新聞稿、附件)。重算後的數據與圖表如下,敬請各界諒察。

圖 2
此外,本會已於3/8(二)正式發文建請健保署於「醫療資訊揭露」網頁中「每月各醫院醫療服務點數申報情形」,對於合併申報之醫院,改採總院、分院、兒童醫院分開呈現;或至少應有清楚的標註說明,減少類似爭議或日後各界分析追蹤醫學中心門診案件數、金額之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