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對於掛號費上限管理聲明稿
立院決議掛號費訂上限 衛署只勸說、無罰則
醫院稱無約束力、不配合
鑒於醫療院所間的掛號費價差極大,造成民眾公平就醫障礙與院所惡性競爭,12 日立法院決議,掛號費應以 150 元為上限,衛署並允諾自 99 年 7 月起開始實施。
然事後衛生署受訪時卻聲稱「掛號費上限只能透過行政指導勸說,無強制罰則」、「透過輿論制裁更有效」,多家醫院更明確表示不會配合。醫改會對於我國最高衛 生主管機關推託規避的官僚態度不敢恭維,呼籲應將掛號費直接列入各縣市醫療收費標準的管理範圍,或考慮合理計算成本後納入健保給付,才能真正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