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DRG緊急喊停,你為什麽該生氣?

 

自民國 89 年起,經 53 次會議協商、委託的相關研究計畫至少 12 個,研究花費超過 2,000 萬,肯定實施 DRG 利多於弊後,公告自 97 年 1 月 1 日起逐步實施。卻因少數醫院為避免收益減少、抗拒改革,讓總統以考量選情在 DRG 將實施前 10 天宣布,不做了…

壹、什麼是 DRGs?
DRGs 診斷關聯群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是將醫師診斷為同一類疾病、要採取類似治療的疾病分在同一組;接著再依病人的年齡、性別、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出院狀況等再細分小組,並將同一小組的疾病給相同健保費用的作法。有的稱為「包裹式給付」。
健保局原先規畫,從住院病人開始做。將住院疾病分為 969 個 DRG 群組,並分四年四階段逐步導入。

貳、為什麼要實施 DRG?
施行 DRG 最大的優點,是醫院申報治療費用公平化、醫療品質透明化、強化醫療管理的效率。
健保局希望透過實施 DRG,誘導醫院給病人最適當的治療。當醫院因為盡力照護,讓原本要住院五天的病人,提前只住四天就康復可以回家,醫院就可淨賺一天醫療費用;反之,如果因醫療疏忽、用藥不當,反而住了七天,多住兩天的醫療費用,健保局就會打八折給醫院,用以警愓醫院和人員要多用心,照顧好病人。
這樣的方式,讓醫院的治療品質可以較客觀比較,累積起來就可以成為民眾選擇就醫場所的參考,醫院和醫師之間也可以帶起良性競爭的效果。

參、實施 DRG 可能的缺點:
主要在對疾病嚴重度反應不足,可能讓重症病人成為醫院互推的人球現象。
§ 健保局的因應:一、為保護重症民眾權益,特定疾病(精神疾病、血友病、愛滋病、罕見疾病、癌症、試辦計畫、住院大於 30 日重症等)不適用此給付方式。另外,考量兒童、山地離島醫院、教學醫院的成本較高也加成給付。
二、研擬相關配套,包括加強審查、稽核、訂定罰則等以減少弊病。
§ 醫改會看法:
一、DRG 分類不應太粗略,以減少模糊地帶,保障病人權益及醫療品質。
二、健保局應逐步出版常見疾病的標準處置,供就醫民眾參考和對照。並應有便利的申訴管道。

肆、發起抗議的原因:
一、DRG 政策自民國 89 年起,經 53 次會議協商(包括學者專家會議、臨床專業會議、醫界代表協商會議),衛生署委託的相關研究計畫至少有 12 個,研究花費超過 2,000 萬元。最後各方討論,肯定實施 DRG 利多於弊後,於 95 年 12 月 29 日經健保局送衛生署核定,並於 96 年 2 月 1 日公告,將自 97 年 1 月 1 日起逐步實施。
二、然而卻在實施前 5 天,健保局公告廢止上述公告令。原因是,少數醫院為避免收益減少、抗拒改革,讓總統以考量選情,在 DRG 將實施前 10 天宣布,不做了。衛生署喪失專業,不吭一聲照辦,讓策畫已久的健保改革苦心一舉推翻,全民權益也不明不白被犧牲了。

伍、你可以這樣做:
這樣的決策、這樣的政府,民眾你怎麽不生氣!大家一人一信,寫到總統信箱抗議,讓總統知道誰才是頭家,誰能左右選情!

 

人民的聲音:
  我的選票給:支持 DRG 的候選人。
  我支持 DRG 減少醫療浪費,減緩漲保費威脅。
  我支持 DRG 提升醫療品質,讓用心照顧病人的好醫院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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