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從林志玲低繳健保費看社會公平正義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劉梅君
研究員  何芷君

衛生署邀請名模林志玲為二代健保制度代言,期望名模帶頭破除現行「高收入,低健保費」的不公平現象。事實上,名模「高收入,低健保費」事件,反映的不僅是現行不公平的保費制度,名模不願加入工會而選擇比照失業人口身分投保的作法,凸顯一些社會名流,投機規避社會責任的不可取行徑。衛生署只以「制度之過」委責,不談是非、不譴責繳費者投機心態、不採取積極措施杜絕類似取巧,醫改會認為衛生署此舉是輕看了社會公平正義,令人遺憾。

現行健保制度將被保險人區分為六類十四目,因職業別不同而有不同的健保費率,造成健保費與所得不對稱的現象,也讓被保險人有取巧的空間,可選擇較低費率的身份納保,或依附擁有較低費率身份的親屬納保,或以較低收入繳納保費。

以林志玲為例,年收入逾 4,000 萬的她,隸屬知名模特兒經紀公司,若屬雇主與受雇者關係,其收入超過繳費上限 131,700 元,以第一類被保險人納保,一個月需繳交 1,798 元的健保費。但林志玲與公司間「無雇佣關係」,現行制度下,她可選擇加入工會,以「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第二類身分納保,每月需繳納 3,595 元,與她目前繳納 604 元的保費,差距高達 2,991 元。

高收入繳低健保費者雖不只林志玲一人,但是高知名度的林志玲,高收入低報、取巧繳納較低保費卻是絕對的事實。此種取巧作法,對於遵守規定,以實際收入納保或者無法選擇較低費率身份納保者,已極不公平,對全民而言,是最壞的示範。以規避保費之名模代言「二代健保」?就如同國稅局請逃漏稅大戶代言誠實納稅般荒謬。以她做為二代健保的代言人,請問衛生署要向全民傳遞什麼樣的訊息?

醫改會認為,「公平正義」是健保最核心的價值,衛生署應慎選健保代言人,更應積極推動健保保費分擔的公平性,維護健保制度的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