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聲明稿

醫院暴力零容忍
才能保障病人安全與搶救急診崩壞!


102.5.17 立法院

一、醫院暴力不單是醫護勞動權益議題,更攸關你我全體就醫安全與看診權益!
 遭受暴力的醫護,身心受創下豈能繼續安心看診,無礙醫療品質與避免出錯?
 醫院暴力現場,往往耽誤其他病人救治搶救時機,也可能被波及受傷或心理受創。
 恐慌效應影響醫護投入急診科別意願,加速急診崩壞!

二、「事前預防」與「事後處罰」同等重要,但醫院防暴網仍破洞百出!
 「事前預防」不足:醫院防暴策略應致力於防範、人員訓練、強化風險和危機管理,由醫院內部成立專案小組制定防暴政策,並為前線醫療團隊進行防暴訓練,政府單位更對各醫院要求建立完善的監控系統。對照國際作法,難道台灣醫護比較耐打?(請參考如後附件)
 「事後處罰與檢討」消極:邱文達署長曾於二〇〇六年在台灣急診醫學期刊發表論文[1],提到高達六成急診護士、三成ICU護士曾受暴力攻擊。醫改會想請問邱署長,就任署長這些年下來,有多少件醫院暴力係衛生機關確實依據醫療法第廿四條第一〇六條處罰或移送司法機關? 當醫院暴力再次發生時,衛署與醫院是否有對防暴策略進行檢討?

三、提升醫護人力配置改善急診壅塞、強化院內醫病溝通與申訴管道,才能對症下藥根治醫院暴力
 醫院評鑑未將加護病房人力、急診人力配置等列為必要項目,容許醫院可以在醫護人員與急診人力配置不足下工作。
 護理人員與急診人力配置不足,部分醫院關床應對,使得病人只好塞在急診室等床,造成急診擁塞問題嚴重,讓醫病關係更加惡化。
 面對搶救生命的第一現場,病家的焦急與不安的情緒可想而知,如何化解醫病緊張的心結,仍須仰賴院內醫病溝通與暢通申訴,強化院內溝通關懷仍是化解衝突的最佳良藥。
 在此提醒病家,現行醫院以及各地方衛生局皆設有醫療爭議申訴與處理管道,應盡可能的理性處理爭議。

四、如果衛生福利部老是管不好,勞委會應重啟醫療勞安規則修法,明訂雇主責任,並協助職災權益申請
 勞委會在九十六年參考國際規範所訂出之「醫院勞安規則(草案)」包含擬定醫院防暴專章十一條規定,但最後卻胎死腹中,最終衛生福利部僅以醫院評鑑規範醫院防暴管理以及增訂急診室設立廿四小時「警衛」以及警民連線[2]規範。
 醫改會強烈呼籲「勞委會硬起來、衛生福利部醒過來!」 儘速重啟醫療勞安規則修法終結醫院暴力!

 


[1] Journal of Emergency Medicine, Taiwan, 2006, 8:126-133
[2]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已增訂急診室「應有二十四小時保全人員,且設有警民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