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立法院社環委員會本會期
暫緩審議「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

 

 

敬愛的社環委員會委員們鈞鑒:

立院為保障病人安全,並使醫事人員能有個安心的執業環境,刻正由社環委員會諸位委員對「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進入逐條審查階段,對於 立院與所有社環委員能夠洞見病人照護安全,及健全醫療執業環境之用心,甚感欽佩!

如立院所悉,醫療糾紛之調處與補償制度之建立,其重要性在建構病人安全與和諧之醫病關係,影響甚遠,不亞於任何醫療政策。參照其他國家建立制度之始為求其周延、公正、有效與預防,其相關措施、配套甚為複雜,均需經過社會各界縝密與細緻之討論,以取得共識,始能順利推動,達到保障病人安全與健全醫療執業環境的目的!其中涉及調處機制中鑑定方式與制度、調解人員素質、無責難之除錯機制的即時介入、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對病人的補償程序與方式等,皆互為連動,並得借此機制達到事先「預防事故」的最終目的,減少不必要之醫療錯誤與醫病進入訴訟的機會。顯見此一重大議題非單一部會、委員或團體能夠獨立完成。

然,現行包含行政院版在內之諸多草案,雖亦見用心,但在糾紛協調、鑑定、除錯與補償等環環相扣的規劃,對於整體結構與配套之完善,尚難見以單一版本或進行部分條文之修正動議,便可達到立院與全體社環委員之用心與本法案之良善目的,更無法達成醫師團體所寄望之降低醫病進入訴訟與降低醫療錯誤之機率,也難符合病人希望了解真相的訴求。

故,為能夠完善醫療糾紛調處、醫療事故除錯與補償制度,且確保立院與所有社環委員之用心與目的能夠得到實踐,且順利於立法院審議通過,諸多民間團體共同建請立院社環委員會本會期能夠暫緩「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之審查,並於緩議期間,積極協助或辦理民間參與各項配套措施之討論,取得社會最大共識後,再行審議

維護病人安全與建構良好之醫療執業環境,並創造和諧之醫病關係,是我們全體社會共同之理念,與努力的目標,正由於醫療屬於高風險行業,而病人卻是如此弱勢,才需要相關協助之制度建立,為了我們的未來,再次 建請立院與社環委員會暫緩審查「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


簽署人:和信醫院黃達夫院長、台大獸醫系賴秀穗教授、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科葉光芃醫師、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台灣女人連線、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等

中華民國 102 年 0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