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一

手術同意書青青菜菜 病人知情權零零落落

醫改會:手術同意書七成以上簽具不全 86% 術前說明不完整

呼籲病人三思八問 就「術」要醫院寫清楚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於 12 月 14 日召開記者會,公佈新版手術同意書簽署狀況及術前告知電訪之兩項調查結果。手術同意書簽署狀況的結果,發現有七成的新版手術同意書簽具不全!術前告知電訪結果,發現超過九成接受電訪的民眾表示,有獲得術前告知,但是僅有 15% 的民眾表示獲得完整的手術資訊。

醫改會今年六月到十月舉辦「寄手術同意書抽大獎」活動,期瞭解 93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之新版手術同意書落實至今兩年的狀況。活動截止共蒐集 770 份手術同意書,有效樣本為 633 份,分別來自 21 縣市的 18 家醫學中心、49 家區域醫院、31 家地區醫院與 16 家診所1,其中以醫學中心的樣本比例最高2。其中仍有 9 份還是使用舊版手術同意書。至於電訪有效樣本為 288 份,來自 20 縣市的 18 家醫學中心、39 家區域醫院、15 家地區醫院與 6 家診所。

手術同意書簽署的分析結果:七成以上簽具不全

醫改會依照衛生署公告之新版手術同意書,檢視各樣本在「擬實施之手術」、「醫師之聲明」與「病人之聲明」等十一項填寫欄位,發現僅有 16 份填寫完整!如果假設病患都沒有提出問題,不計「醫師之聲明」的病人問題答覆欄,仍有七成以上的樣本簽具不全3

手術同意書上的第一大部分「擬實施之手術」,包含「疾病名稱」、「建議手術名稱」、「建議手術原因」三項重要資訊。「疾病名稱」與「建議手術名稱」的載明,可提供病家再次核對的機會,確保手術安全;而「建議手術原因」的釐清更是術前醫病溝通的重點,醫師有必要向病家解釋手術的必要性。但是,令人驚訝的是,這三項基本欄位的簽具率卻不是百分之百!「建議手術原因」的簽署狀況尤其離譜,居然有五分之一的空白率!

「醫師之聲明」部分詳列了醫師應告知的項目與病人問題答覆欄,「病人之聲明」則包括病家在手術前應瞭解的項目。這兩大部分的資訊,能作為醫師確認已告知應告知的事項,並且是回覆病患問題的工具,以確保病患是在「知情」的前提下,「同意」接受手術。遺憾的是,「醫師之聲明」的告知項目勾選欄,未簽具率高達四分之一,而病人問題答覆欄的簽具率只有一成。

術前告知電訪結果:只有 15% 受訪民眾表示獲得完整術前告知

「術前告知」電訪問卷分為「術前說明人員」、「術前告知時間」、「術前告知內容」、「麻醉說明」、「術後照護說明」等五部分,共 16 題4。有高達 91% 之民眾表示在術前有醫護人員提供說明,但僅有 15% 民眾表示獲得完整的「術前告知說明」、「麻醉說明」、「術後照護說明」等十項術前告知相關資訊5

術前告知情況最差的是,醫護人員「沒有解釋是否有其他的治療方式」(47%)、「沒有解釋麻醉的步驟」(48%)、「沒有解釋麻醉的風險」(42%)、「沒有解釋麻醉之後可能出現的不適」、(37%)、「沒有解釋開刀後可能的併發症」(31%)。

醫改會:完整術前告知+完整的手術同意書=落實術前告知精神

簽署手術同意書的目的,在促進術前醫病充分的溝通,但口頭告知容易因個人認知差異而產生誤解。醫改會認為,將術前告知白紙黑字寫下,是保障病患與醫師權益的具體方式,完整的術前告知加上詳實的文字紀錄,才能促進病患與醫師間的溝通,落實術前告知的精神,減少因溝通不良所引起之爭議。醫改會具體提出理想的“好用心”手術同意書,應符合的四大要件:

一、醫師說明很清楚

二、病人用心瞭解

三、簽署很確實

四、至少一式兩份

 

醫改會並提出以下呼籲:

  • 衛生署應監督各級醫療院所,徹底落實術前知情同意。
  • 衛生署需要立即負起責任,監督醫療院所徹底執行手術同意書的簽署與落實術前告知,才能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 醫療院所與醫師應遵行醫療法第 63 條規定,提供民眾完整的手術必要相關資訊。
  • 各醫療院所與醫師應依據醫療法與醫師法的規定,於手術前告知病家手術相關訊息,並確實填寫手術同意書,讓民眾有「好用心」手術同意書,促成醫病雙贏。

請民眾勇於發問,為自己的健康負責!

一、術前詳細審閱、填寫手術同意書,釐清手術的疑問,與醫師充分溝通。

二、簽署手術同意書後,記得妥善保存病人收執聯,作為自我健康照護的參考依據。

三、若民眾「不知道該問些什麼」或者「不清楚醫師到底該說些什麼」,歡迎參考醫改會的「手術前 3 思而後行 8 問而後動」宣導手冊。

 

附件內容:

一、術前告知相關法條

二、衛生署公告手術同意書格式

三、手術同意書各欄位簽具率一覽表

四、「術前告知程度」電訪問卷

五、「術前告知程度」電訪結果一覽表

 

相關連結:

「手術前 3 思而後行 8 問而後動」宣導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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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國醫院共 556 家,診所 15,798 家【資料來源:93 年衛生署統計資料】。

2. 各層級醫療院所樣本數,分別為醫學中心 385 份(60.82%);區域醫院 177 份(27.96%);地區醫院 51 份(8.05%);診所 19 份(3.00%);無法判別層級 1 份。

3. 633 份樣本中,共有 447 份未完整簽署「疾病名稱」、「建議手術名稱」、「建議手術原因」、「醫師之聲明勾選欄」、「醫師簽名」、「醫師簽名日期」、「立同意書人簽名」、「輸血同意欄」、「立同意書人聯絡方式」、「立同意書人簽名日期」等十項。

4. 請參考附件四。

5. 接受電訪的 288 位手術同意書簽署人中,僅有 42 位回覆醫護人員有告知「術前告知內容」、「麻醉說明」、「術後照護說明」等十項術前告知資訊。